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伊利股份: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7-27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过认真
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一、《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
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本持股计划能够促进公司、股东和员工三方的共同发展,维护股东权
益,完善公司的全面薪酬体系,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留住公司
核心人才、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有助于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股计划管理规则(草
案)》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股计划管理规则(草
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1
我们同意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彭和平                    纪   韶


       蔡元明                    石   芳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