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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利股份: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3-08-29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公
司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经过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彭和平                      纪 韶

            蔡元明                      石   芳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