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2022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公告2023-04-04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3-026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核销 2022 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
关规定,2022 年末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进行了
认真核查,并按照谨慎性的原则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对长期挂账、确认无法收
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对债权人无法联系、长期挂账无人催收等原因形成的无
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核销。
(一)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核销情况
1、本年度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进行再次梳理,发现 19
家客户的其他应收款、49 名个人的其他应收款、 家客户应收账款账龄时间较长,
且经公司销售、财务、法务部门等多方催收、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因此,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
的原则,对上述金额为 12,025,017.48 元的其他应收款、3,521,460.93 元应收
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都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核
销对本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本次核销后,公司对前述债权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
权利,财务与法律部门将建立已核销款项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
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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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对长期挂账预付账款进行梳理,发现 18 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挂账时
间较长,经过多方联系催收,确认已无法追回,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
按照操作规范对上述金额 829,920.33 元的预付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预付
账款包含已进行暂估入库金额 797,365.81 元,对本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
-32,554.52 元,公司对前述预付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财务与法律部
门将建立已核销预付款项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
任人随时跟踪。
故本年度共核销 19 家客户其他应收款、49 名个人其他应收款、2 家客户应
收账款、18 家供应商预付账款,核销金额共计 16,376,398.74 元,对本年度合
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2,554.52 元。
(二)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核销情况
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进行梳理,发现存在部分债权人无
法联系、长期挂账无人催收等原因形成的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共计 259 家供应
商,总金额为 5,642,018.22 元,其中 146 家应付账款、金额 4,788,502.33 元,
113 家其他应付款、金额 853,515.89 元,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上
述应付款项进行核销,计入 2022 年度投资收益,对公司 2022 年合并报表利润总
额的影响数为 4,978,709.82 元(转出已抵扣进项税)。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核销的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本年度合并报表
利润总额影响-32,554.52 元;核销应付款项事项对本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影响数为 4,978,709.82 元。
三、本次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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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 2022 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
付款项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关于公
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意公司本次核销
2022 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介万奇、傅正义、李薇、王林彬对公司本次核销 2022 年度长期挂
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董事会书面审核前,提供了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应付款项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核销,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核销 2022 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长期挂账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的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核销 2022 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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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报备文件
(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
意见
(四)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
付款项的意见
(五)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核销 2022 年度长期挂账应收款项、应付
款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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