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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3-04-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
众和”或“公司”)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审
计机构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
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
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 号)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进行了 2020 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向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新疆众和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301,407,65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 3.90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 1,175,489,854.50 元,
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55,857,506.68 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
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1]0085 号)。2022 年 10 月,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确认和复核,并出具了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希会其字(2022)0460 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56,731,636.89
元,累计使用 861,588,830.09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05,425,844.93 元,包括
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6,544,834.71 元和支付银行手续费 1,647.81 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2 年 8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公
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 年 8 月修订)》,公司已经建立了
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
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1 年 4 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

项目“年产 15,000 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

基溅射靶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众和新材料公司”),后期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拨付给众和新材料公司,

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实施主体于 2022

年 6 月由众和新材料公司”变更为新疆众和。

        2021 年 7 月,公司、众和新材料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余额(元)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
  1                                   65101560065596330000               0.00
         区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2                                        632862763                     0.00
         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
  3                                    50820180802953360       150,854,519.95
         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
  4                                    30050101040026523        67,688,854.87
         吉市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
  5                                      107086853675                    0.00
         吾尔自治区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6                                   3002019309022117667                0.00
         鲁木齐北京路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7                                        633008419            86,882,470.11
         鲁木齐分行
  8                            合计                            305,425,844.93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等 2020 年
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 2020 年度配
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 15,000 吨三层法高纯铝
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 3,000 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达产后将
为公司每年新增 15,000 吨高纯铝、3,000 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和 500 吨超高纯铝基
溅射靶坯生产能力。

    公司“年产 15,000 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中的高纯铝产线
已于 2022 年 8 月建成投产,其余配套加工产线正在建设中;“年产 3,000 吨高强
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和“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厂房已
经建设完成,正在进行部分设备的安装工作,具体如下表:
                                                                                   2022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75,489,854.5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6,731,636.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1,588,830.09
                                                                           0
                          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
承诺投资项目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3)=(2)-    (%)(4)=     使用状态日期          益
                                                                                                                                                                                        效益       大变化
                  (如有)                                                                                                (1)              (2)/(1)

年产 15,000 吨                                                                                                                                        2022 年 8 月高

三层法高纯铝                                                                                                                                          纯铝提纯产能投
                     无        464,731,200   464,731,200    464,731,200        247,134,236.89    384,476,435.57     -80,254,764.43        82.73%                        5,051,854.44      —          否
提纯及配套加                                                                                                                                          产,配套加工产

工项目                                                                                                                                                 能正在建设中

年产 3,000 吨高

强高韧铝合金
                     无        162,618,100   162,618,100    162,618,100         6,597,400.00      15,325,319.50     -147,292,780.50        9.42%           不适用            —           —          否
大截面铸坯项

目

年产 500 吨超

高纯铝基溅射         无         72,279,400    72,279,400     72,279,400         3,000,000.00      6,200,000.00      -66,079,400.00         8.58%           不适用            —           —          否

靶坯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及偿还银行贷         无        500,371,300   455,191,574    455,191,574             0.00         455,587,075.02       395,501.02          100.09%            —              —           —          否

款
合计         —       1,200,000,000   1,154,820,274   1,154,820,274    256,731,636.89      861,588,830.09      -293,231,443.91       74.6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本报告期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无

                                                                      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但未投资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单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最高余额为 555,614,294.9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元,报告期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 305,425,844.93 元,报告期内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为 6,428,921.44 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报告期无

                                                                      截至本报告期末,“年产 15,000 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 1,446.29 万元;“年产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3,000 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 4,199.82 万元;“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

                                                                      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 4,095.56 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8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7,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前述审议情况,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协定存款相关协议。


    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但未投资相关产

品,报告期内单日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最高余额为 555,614,294.92 元,报告期

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 305,425,844.93 元,报告期内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放的存款利息为 6,428,921.44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
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年产 15,000 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已支

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 1,446.29 万元;“年产 3,000 吨高强高

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

4,199.82 万元;“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已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但

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 4,095.56 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会计师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新疆
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
字(2023)2959 号),发表意见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第 2 号——上市公司
集资金管里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疆众和 2022 年度的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