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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3-04-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保荐代表人姓名:花福秀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703583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繁龙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7035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
“公司”或“发行人”)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对新疆众和进
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已由国信证券保荐代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表人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各项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规章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查,该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有效执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行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与信息披露
 露文件一致                               文件一致。
项目                                    工作内容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8 次,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含
                                        通讯方式参加)。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4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列席董事会 1 次(含通
                                        讯方式参加)。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监事会 11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监事会 1 次(含通讯
                                        方式参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022 年 10 月,因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保荐人向交易所汇报了相关事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认购配股可配售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
                                         是                不适用
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国信证券为新疆众和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
                                保荐机构,指定梁百权先生、孟繁龙先生担任保荐代
                                表人,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国信证券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指定花福秀先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生、孟繁龙先生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请已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受理。为了便于后续
                                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国信证券委派花福秀先生接替
                                梁百权先生负责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
                                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无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花福秀              孟繁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