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3-086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 1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
目、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
和偿还银行借款。由于受到国土空间规划、道路建设、招商引资、用户生产及使用需求调
整等因素影响,现拟计划将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中
乌江镇、鸭溪镇产业园干线实施地点变更至三岔镇、三合镇、苟江镇、南白街道、播南街
道、影山湖街道、桂花桥街道、龙坑街道等城市发展核心区及城市规划拓展区,并将遵义
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预计最终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
本次事项已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 7,584,905.66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92,415,094.34 元。上述资金
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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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资金计划投 实际募集资金净 募投资金累计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额 入金额
1 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30,300.00 29,541.51 24,740.46
1.1 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18,000.00 18,000.00 16,775.98
1.2 安顺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6,800.00 6,800.00 5,628.15
1.3 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5,500.00 4,741.51 2,336.33
2 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6,600.00 6,192.72 6,197.96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
3 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 33,100.00 33,100.00 33,150.80
目)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
3.1 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 33,100.00 33,100.00 33,150.80
目)(一期)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
3.2 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 -- -- --
目)(二期)
4 偿还银行借款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0,000.00 98,834.22 94,089.22
备注: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
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募投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中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为 4,741.51 万元,计划建设燃气管道 51.5 公里及其附属设施。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已建
设完成了中压干线 24.91km,使用资金 2,336.33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2,410.44 万元。
受到国土空间规划、道路建设、招商引资、用户生产及使用需求调整等因素影响,现
拟计划将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中乌江镇、鸭溪镇产业园干线实施地点变更
至三岔镇、三合镇、苟江镇、南白街道、播南街道、影山湖街道、桂花桥街道、龙坑街道
等城市发展核心区及城市规划拓展区,并将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预计最终
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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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仅涉及项目实施地点的变化和建设进度
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暨延期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暨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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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和使用的监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无异议。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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