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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0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树牢合规风控意识,坚持
稳健经营,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的
倡导,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情况,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八、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9 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50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以扩大业
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拟投入金额

    1                      用于融资融券业务                不超过 15 亿元

    2                      用于证券自营业务                不超过 20 亿元

    3                  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不超过 15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50 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
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9 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50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用于促进
公司各主营业务条线的高质量发展以及信息技术与合规风控投入,提升公司的抗风
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拟投入金额
       1                      用于财富管理业务            不超过 5 亿元
       2                      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不超过 5 亿元
       3                      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不超过 5 亿元
       4                      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不超过 5 亿元
       5             用于私募股权业务、另类投资业务       不超过 10 亿元
       6               用于信息技术、合规风控投入         不超过 5 亿元
       7               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不超过 15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50 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
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决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
    除上述调整外,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