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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11-07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预计将增加 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

    过 1.2 亿元,不超过公司 2022 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

    例为 2.43%,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

案》。为保障今冬明春平稳供气和城市燃气采暖季用气需求,公司与华

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能源公司”)拟签订《管道

天然气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开展管道天然气购销业务。

由于华润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华润燃

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华润能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双方签订《购销合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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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

华润金融中心 T5 写字楼 4910

    法定代表人:李雪松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6 日

    主营业务:燃气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国营贸易

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

理服务;软件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财务咨询;非

融资担保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136,477 万元、81,228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706,729 万元、30,488 万元。

    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及

完整注资的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具有长期稳定的业务,

资金周转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由公司向华润能源公司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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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天然气。

    1.标的物及质量

    标的物为管道天然气(简称“PNG”),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2018)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标准。

    2.合同期限及合同量

    合同有效期为 2023 年 11 月起至 2024 年 3 月。合同期限内,管道

天然气供气总量以结算单为准。

    3.价格与交付

    合同期内,供气价格(含税)以买卖双方盖章确认的每月价格确认

函为准,价格确认函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双方已经通过价格确认函确

认价格的,若出现卖方上游调整价格或天然气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而需

要调整的,双方可重新协商管道天然气购销价格,并以新价格确认函的

形式予以确认。管道天然气交付点以双方约定为准,交付点之前的风险

由卖方承担,交付点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关联方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同等条

件下,双方价格确认函确认的价格不高于从其他采购方采购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华润能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是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

务,保障公司采暖季用气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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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3.本《购销合同》签订后,预计将增加 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过 1.2 亿元,不超过公司 2022 年末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43%,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产生不良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会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

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事项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华润能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是公司发

展战略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

生产经营服务,保障公司采暖季用气需求;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

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

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管道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

案》。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车德臣、朱

锂坤、孙莉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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