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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能股份: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2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过审

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关于提名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和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审查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兴振先生、石炳华先生、李大怀先生、陈清华先生、

朱涛先生、赵振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职业操守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有利于公司科学决策、规范

治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名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和表

决合法有效。通过审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中华先生、吴梦云女士、

侯晓红女士、王后海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背景、职业操守和兼任独立董事的上

市公司数量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

求,有利于公司科学决策、规范治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旨在强化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

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中华          吴梦云          侯晓红             王后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