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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5-18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5 月 23 日杭州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请提前十五分钟

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

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召开一个工作日

前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

《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

超过 3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

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发言顺序按

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若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 10 项议案,议案 10 为特别决
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

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投票:每项议案逐项表

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2219 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葛国栋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审议会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会议目录
审议事项:
议案一: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议案二: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三: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5
议案四: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6
议案五: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21
议案六: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3
议案七: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2
议案八:2022 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 37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9
议案十: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43
报告事项: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
审议事项:

议案一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度,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

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切

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

效实施,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公司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

汲取力量,加强党建引领,秉持服务实体经济初心,坚持合法合

规,守住风控底线,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服

务能力,推动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347.75 亿元,同比下降

8.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2 亿元,同比下降

48.53%。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682.07 亿元,较年初增

                            1
长 4.98%,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19.52 亿元,较年初

增长 3.16%。

    二、董事会日常履职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践行勤勉义务,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依

法合规地履行各项职责,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

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独立董事对部分议案,特别是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审议议案 79 项,各项

议案均取得参会董事的一致同意。议案内容既涵盖公司定期报告、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常规重大事项,也包括

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担保、提

前偿还次级债等重大事项。

    (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32 项。董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

合规有序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能对每项议案进行充

分讨论,保障股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董事会严格落实股东大会

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

发展。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严格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结合各

自的专业优势,客观和审慎审议公司重大事项,为董事会科学、

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职,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审议议案 16 项;5 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

12 项;2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 2 项;3 次风险控制

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共 10 项。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战略引领,确保“十四五”规划稳健开局

    在充分研究行业和企业发展规律、深入分析自身现状和行业

未来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该规划确立了“135”战略架构,围绕

“衍生品投行”一个战略定位,以“大宗商品投行、大类资产配

置专家、产融资源整合者”为三大战略目标,通过“资本永安、

数智永安、生态永安、人才永安和文化永安”五条战略路径,运

用衍生品作为主要工具和核心能力,在大类资产、大宗商品产业

链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资产配置、风险管理、期现业务、供应

链金融及其它投融资服务的综合性服务,为公司未来五年的发展

指明了方向。

    (二)平稳完成换届,全面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
                             3
    2022 年 10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1 月 23 日,2022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换届顺利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由葛国栋、黄志明、申建新、

王正甲、麻亚峻、张天林、王舒、汪滔、冯晓、朱燕建、李小文

组成。

    (三)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推进公司体制机制建设

    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是公司治理的关键。2022 年以来公司

所处行业的各级主管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性的修订。

公司董事会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组织人员进行研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在报告期内陆续修订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则、《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18

个公司基本制度,不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为进一步高质量发

展夯实了制度基础。

    目前,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党委会之间良性互动、制衡有序

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四会一层”的最大效力,平衡股东与管

理层、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公司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保障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4
   (四)增强合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质效

    董事会重视合规永安建设,推动坚持合法合规的首要企业

文化落地,2022 年度公司分类监管再次获得期货行业内的最高

评级。报告期内,董事会一是定期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督

促公司在经营管理层的指导下开展多项专项审计、分支机构现场

稽核以及离任审计,配合监管部门的各类现场检查,提升全员合

规风控意识;二是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开展合规评价考核,

强化重点业务内控,确保了不发生重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聘

请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进行内控建设咨询,对公司全流程、

各模块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梳理;三是持续加强反洗钱

管理,在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反洗钱专项检查报告》的

同时,深入研究当前监管态势,审议通过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

资基本内控制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推动相关

体系制度不断完善。

    (五)履行信披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透明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和透明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

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

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
                            5
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平台发布《2021 年年度报

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等 4 次定期报告及 71 次临时公告,披

露文件共 130 项。2022 年 8 月,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

年-2022 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级 B 级,该等级为上市不满

一年的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最高评级。

    (六)积极主动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各种渠道,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的文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不断扩充投资者沟通渠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

通过公司官网、公司官微、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投资者电话、

投资者邮箱、“上证 e 互动”等网络基础设施平台和线上渠道,

结合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

线下方式,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做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切实保

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将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给公

司管理层,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开展 3 次

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出席
                             6
会议,回答投资者问题 64 个,在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公司业务

发展规划、公司战略布局定位等方面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交流。

    (七)践行社会责任,全力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各项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期货+”服务模式,为产业链、供

应链上下游实体企业提供“产购销”一体化风险管理服务,利用

稳价、稳链、稳供等手段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累计服务实

体企业 1.3 万家。打造“助力共同富裕红色典范”党建品牌,总

结提炼“七个一”工作法,成为中期协评选的 15 个党建优秀案

例之一,中期协乡村振兴(扶贫)工作考评实现六连冠。公司通

过“保险+期货”专业帮扶、产业帮扶、消费帮扶、教育帮扶及

公益捐赠等多种方式,全年共投入 1,251.29 万元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公司全年开展了 240 多个“保险

+期货”项目,覆盖全国 26 个省份,涉及 10 余个农产品期货品

种,承保现货超过 30 余万吨,在帮助广大农户增收致富方面取

得了显著成效。9 月,公司牵头引入省内外金融机构在衢州开展

浙江省内最大规模的生猪“保险+期货”项目,通过开创性融合

期货锁价、保险赔付、订单收购和银行融资功能,切实助力农户

增收致富,带动当地生猪产业发展,打造金融助力共富的“衢州

样板”。

    2022 年 9 月,公司上市后首次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即入选

了中国上市协会上市公司 ESG 优秀实践案例,2023 年 1 月,公

司入选新华社金兰杯 ESG 社会公益突出贡献案例。报告期内,公
                            7
司成为支持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优秀单位、改革创新优秀单位,

2014 年以来第 7 次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表彰。

    四、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对于期货行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宏

观经济环境稳中求进,《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以法律的形式

明确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的功能,提高了上市公司、

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实体参与期货市场的可能性、积极性。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明确“扶优限劣”的导向,

拓宽了期货公司经营范围,有利于增强期货公司盈利能力、服务

能力。另一方面,期货市场规模增速放缓,内外部竞争日趋激烈,

期货公司必须跳出期货行业看期货,塑造新的核心竞争力。

    2023 年,新一届董事将进一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

展理念,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强化战略引领,充分发挥领

导和决策作用,勤勉尽责,把握全局,引领发展。紧紧围绕打造

“行业领先、独具特色的衍生品投行”的战略目标,稳中求进,

勤勉尽职,坚守合规与风险管理底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

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8
议案二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度,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永安期货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监事会积

极参与了公司就发展规划、日常经营、制度建设等方面重大决策

事项的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 2022 年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35 项议案,

具体如下:

    1.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和《关于为公司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2.2022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1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风险监

管指标专项报告》《2021 年度首席风险官工作报告》《2021 年度

社会责任报告》《2021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关于相关经营管理事项授

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公益支出的议案》《关于修订<永安期

货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基本内控制度>的议案》

《2021 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2021 年度反洗钱专项检查报告》

及《“十四五”发展规划》。

    4.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 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

专项报告》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承租永安国富新

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10
候选人的议案》。

    6.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 5 日通

知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经营层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及经营业绩责

任书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

案》。

     二、监事会就报告期内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决

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

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

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
                             11
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或流失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报告期

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

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

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报告期

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

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后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

存在为股东、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对外担保情
                           12
况。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

监事会没有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

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

关决议。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经过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

遵守了相关制度及规定,确保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规范,

保证公司、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当前,期货行业正面临深刻变革,《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

台后,将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体经济发展更

好地保驾护航。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转型和发展的关键期,监督

公司规范化运作、加强合规及风险防控是监事会工作的重要环节。

公司监事会将以期货行业快速发展为契机,以监督体系建设为抓

手,以优化风险管理为重点,持之以恒围绕公司各项重点任务展

开监督,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和

监督管理水平,充分保证公司在重大决策程序中的合法合规,保
                                13
障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

量发展。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14
议案三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2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中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年报摘要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15
议案四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现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22 年,我国期货市场总体呈现创新发展态势,各类新品种
持续上市,交易规模小幅度下降,客户权益稳步增长。根据中国
期货业协会数据统计,以单边计算,全年全国期货市场交易量为
67.68 亿手,交易额为 534.93 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9.93%和
7.96%。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
表口径)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47.75 亿元,同比下降 8.10%;
营业支出 339.35 亿元,同比下降 6.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6.72 亿元,同比下降为 48.53%;每股收益 0.46 元,同比
下降为 54.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1%,同比下降 9.77
个百分点。


             第二部分 总体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16
           一、 经营业绩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一、营业收入                     3,477,540.17      3,784,151.82              -8.10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8,626.55         94,184.56             -16.52
            利息净收入              64,073.79         45,625.29              40.43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
                                    34,965.09         57,042.76             -38.70
值变动)
            销售货物收入         3,294,570.94      3,580,568.48              -7.99
            其他业务收入             6,013.33          4,895.86              22.82
二、营业支出                     3,393,508.29      3,638,111.91               -6.72
      其中: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       2,460.17          3,280.19             -25.00
            税金及附加               1,870.71          1,252.59              49.35
            业务及管理费            84,792.96        109,256.27             -22.39
            资产减值损失            62,072.98         51,398.65              20.77
            销售货物成本         3,239,850.71      3,471,460.15              -6.67
            其他业务支出             2,460.74          1,464.06              68.08
三、利润总额                        86,171.44        162,369.84             -46.93
四、净利润                          67,248.52        130,655.44             -48.53
五、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7,248.52        130,655.44             -48.53
六、每股收益(元)                       0.46              1.00             -54.00
                                                                  减少 9.77 个百分
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1         15.48
                                                                                 点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477,540.17 万元,同比下降 8.10%。
     其中,手续费净收入 78,626.55 万元,同比下降 16.52%;利息净
     收入 64,073.79 万元,同比增长 40.43%;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
     变 动 ) 34,965.09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38.70% 。 全 年 营 业 支 出
     3,393,508.29 万元,同比下降 6.72%,其中,业务及管理费开支
     84,792.96 万元,同比下降 22.39%;资产减值损失 62,072.98 万
     元,同比增加 20.77%,主要系基差贸易相关的存货跌价损失,而
     基差贸易的损益源自于包括衍生品业务损益、现货贸易损益在内
     的业务组合的综合结果。销售货物收入、成本主要来自于子公司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的基差贸易业务。
                                     17
    二、 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幅度(%)
        总资产             682.07              649.72                  4.98
        总负债             562.56              533.86                  5.37
        净资产             119.52              115.86                  3.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9.52              115.86                  3.1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682.07 亿元,同比
增长 4.98%;负债总额 562.56 亿元,同比增长 5.37%;净资产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为 119.52 亿元,同比均增长 3.16%。


             第三部分 母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一、经营业绩
    2022 年,期货市场交易规模下滑,同时受累于资本市场波动,
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6,511.90 万元,同比下降 37.67%,净利
润 34,531.30 万元,同比下降 56.88%。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106,511.90        170,895.12                -37.67
营业支出                  60,037.10         73,699.15                -18.54
利润总额                  45,158.81         96,496.66                -53.20
净利润                    34,531.30         80,088.23                -56.88

    (一)母公司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同比增长
             项   目                 2022 年      2021 年
                                                                 (%)
                                106,511.9        170,895.1
营业收入                                                            -37.67
                                        0                2
其中:经纪业务净收入            49,203.49        65,603.86          -25.00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             370.94            56.36          558.21
                                18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2,509.00      1,952.17           28.52
        基金销售业务收入            11,315.75     13,055.06          -13.32
        利息净收入                  62,328.67     48,563.19           28.35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              -
                                                  37,304.05         -165.93
动)                                24,596.23
        其他收入                     5,380.27      4,360.43           23.39


       1. 经 纪 业 务 净 收 入 为 49,203.49 万 元 , 较 上 年 减 少

16,400.37 万元,同比下降 25.00%,主要受期货市场交易规模减

少影响。

       2.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收 入 为 11,315.75 万 元 , 较 上 年 减 少

1,739.31 万元,同比下降 13.32%,主要受公司基金销售规模和

销售产品收益率下降影响。

       3.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24,596.23 万元,同比下降

165.93%,主要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

       4.利息净收入 62,328.67 万元,较上年增加 13,765.48 万

元,同比增长 28.35%,主要受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增加

影响。

       (二)母公司营业支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长(%)
营业支出                         60,037.10      73,699.15             -18.54
其中: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          2,460.17       3,280.19             -25.00
      税金及附加                    786.88         864.15              -8.94
      业务及管理费               54,218.00      68,072.66             -20.35
      信用减值损失                  111.31          18.09             515.26
      其他业务支出                2,460.74       1,464.06              68.08

       2022 年度,母公司营业支出同比下降 18.54%。其中,业务

及管理费支出 5.42 亿元,同比下降 20.35%,主要因为本期业绩

                                    19
下滑,职工薪酬下降。

    二、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项 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幅度(%)
       总资产          568.99       552.69               2.95
       总负债          466.63       449.70               3.77
       净资产          102.37       102.99              -0.60
       净资本           39.05        50.93            -23.3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产总额 568.99 亿元,同
比增长 2.95%;负债总额 466.63 亿元,同比增长 3.77%;净资产
102.37 亿元,同比下降 0.60%;净资本 39.05 亿元,同比下降
23.3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
议案五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2,485,200.22 元,

其中母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为 345,313,039.25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 2022 年度

母公司净利润的 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各

34,531,303.92 元 , 年 末 母 公 司 可 用 于 现 金 分 配 利 润 为

3,649,094,498.51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和投

资者利益,建议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455,555,556 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 203,777,777.84 元。

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 2022 年合

并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30.30%。
                               21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

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2
     议案六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公司(指永

     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主要从事的业务为:

     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基金销售

     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等,交易对手和服务对

     象涉及公司关联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2022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大股东
       (以下简称“财通证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联营企业
       (以下简称“永安国富”)
       浙江永安国富实业有限公司
 3                                                  永安国富之子公司
       (以下简称“永安国富实业”)
       永富物产有限公司
 4                                                  永安国富之子公司
       (以下简称“永富物产”)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财通证券之子公司
       (以下简称“财通资管”)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财通证券之联营企业
       (以下简称“财通基金”)
                                                    子公司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
 7     OSTC Yongan Trading Co.,Limited
                                                    之联营公司
                                                    OSTC Yongan Trading
 8     浙江永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Limited 之子公司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9                                                  持股 5%以上股东
       “浙江东方”)

                                      23
10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之子公司
11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之孙公司
12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
13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行”)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   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4
     大”)                                       的企业
15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16   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17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18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19   上海欧泰实业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20   物产中大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1   物产中大资本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22   物产中大(海南)发展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23   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24   浙江物产中扬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25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6   浙江物产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27   宁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
28   天津茂高实业有限公司
                                                  司之孙公司
29   物产化工(浙江自贸区)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30   物产中大元通齐达(浙江)贸易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31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
32   山东新豪克轮胎有限公司
                                                  孙公司
33   青岛赛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34   物产中大富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35   物产中大(宁波)物流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36   浙江物产永利实业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37   宁波市镇海宏道贸易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38   舟山聚能能源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39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40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浙江物产中扬供应链服务有限
41   物产中大(海南)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之子公司
42   上海茂高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物产中大之子公司对其有重大
43   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影响
44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舟山)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24
45         INTOP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46         WUCHAN ZHONGDA UTECH SINGAPORE PTE. LTD.                 物产中大之孙公司

             二、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永富物产                                    采购货物                 37,323,384.08
         永安国富实业                                采购货物                  1,347,017.46
                                                                     1
                                                     资产管理产品 代
         财通证券                                                                 684,894.57
                                                     理销售服务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1,654,551.46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24,014,020.09
         浙江物产中扬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48,980,631.65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92,814,357.43
         宁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3,706,146.73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6,592,920.35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42,040,972.23
         上海茂高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3,655,639.82
         天津茂高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4,414,729.38
         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05,676,350.30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45,840,887.01
         物产化工(浙江自贸区)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33,392,573.52
         物产中大(海南)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8,298,385.37
         物产中大元通齐达(浙江)贸易有限
                                                     采购货物                 10,810,726.45
         公司
         物产中大资本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417,216.51
         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1,112,084.95
         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935.85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舟山)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46,738,484.05


     1
       [注]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
     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等。
                                                   25
上海欧泰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353,982.30
物产中大(海南)资源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6,327,443.63
物产中大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6,825.40
浙江物产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121,898.23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2,312.83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永富物产                                销售货物         10,974,970.31
                                        提供资产管理
永安国富                                                 12,761,514.95
                                        产品代销服务
                                        提供资产管理
财通资管                                                      8,999.23
                                        产品代销服务
舟山聚能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327,823.01
浙江物产永利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1,262,017.70
浙江物产中扬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9,240,101.99
物产中大(海南)资源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8,351,721.80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舟山)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1,932,855.13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321,218,819.19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72,843,223.13
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92,460,115.19
物产中大富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23,874,714.53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99,161,862.44
宁波市镇海宏道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497,876.11
物产化工(浙江自贸区)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49,232,003.55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4,175,221.24
物产中大元通齐达(浙江)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1,429,269.91
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27,540,700.86
上海欧泰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4,706,378.76
浙江物产永利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仓储服务          4,941.51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仓储服务        130,339.62


                                   26
    物产中大元通齐达(浙江)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仓储服务                            3,632.08
    山东新豪克轮胎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6,823,747.93
    青岛赛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7,301,129.47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仓储服务              924.53

         3.关联方在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
                                                                                单位:元
                             2
               关联方名称                              期末权益            手续费收入
    财通基金                                            396,669,008.88         4,114.68
    财通证券                                            852,652,970.83       117,163.64
    财通资管                                            548,070,703.33         4,472.28
    永安国富                                          3,282,504,465.33       666,228.72
    永富物产                                              5,921,459.41         8,821.85
    永安国富实业                                         40,099,071.22         9,194.09
    浙江永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21.00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6,688,164.62        11,993.93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10.00

    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                                  5,429,283.29         2,829.56
    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                                  7,984,139.11         8,450.81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8,329,827.60        11,340.00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4,112,751.33         6,324.31
    浙江物产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88,192.20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                                 10,669.91
    INTOP INTERNATIONAL
                                                          2,138,614.32           374.92
    (SINGAPORE) PTE. LTD.

         4.中间介绍服务

         公司接受财通证券提供中间介绍服务(简称 IB 业务),本年

确认 IB 业务支出 7,960,735.88 元。

         5.公司及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在财通证券开户从事股

2
    [注]该等公司包含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
                                                 27
票交易,本年产生证券交易费 439,419.23 元。

    6.公司与浙商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本年取得利息收入

386,874.36 元,确认利息支出 2,093,462.94 元。

    7.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场外期权交易,本年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金额
财通证券                                              -2,856,813.69
永富物产                                               2,927,500.00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98,000.00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60,500.00
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                                   7,302,800.00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06,760.00

    8.财通证券承租公司房屋用于经营,公司本年确认租赁收入

21,615,253.53 元。

    9.其他关联交易

    (1)2020 年 11 月,公司发行“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3 亿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2022 年 4 月 28 日,该债券提前偿

还(兑付)并摘牌,公司支付财通资管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次级

债本金及利息 65,176,192.00 元(其中利息 1,176,192.00 元)。

    (2)2022 年度,公司分别支付财通资管、永安国富、浙江

物 产 环 保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费 用 8,868,008.42 元 、

2,224,444.45 元、42,473.86 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28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坏账准     账面    坏账
                                                     账面余额
                                                                         备3      余额    准备
货币资金
                浙商银行                         130,899,530.42
应收账款
                财通资管                                 3,529.23      176.46
其他应收款
                物产中大(宁波)物流有限
                                                         5,000.00      250.00
                公司
预付账款
                INTOP INTERNATIONAL
                                                    1,948,845.83
                (SINGAPORE) PTE. LTD.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舟
                                                      412,535.79
                山)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
                                                    2,814,310.70
                司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
                                                  13,013,079.65
                限公司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
                                                    5,265,414.27
                限公司
                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                1,164,269.96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
                                                    3,120,000.01
                司
                物产中大元通齐达(浙江)
                                                         1,998.60
                贸易有限公司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
                   永富物产                                                     276,958.80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
                                                       125,884.91
                   限公司
     其他负债
                   永富物产                                                      36,004.64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
                                                         16,365.04
                   限公司
     预收款项


 3
  [注]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关联方账龄均系 1 年内,按预期信用损失率
 5%计提坏账准备。
                                               29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财通证券                    7,205,084.50       7,205,084.50
其他应付款
             财通证券                  275,569,070.06      30,864,334.33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
                                        18,560,500.00
             海有限公司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子公司及并表产品持

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单位:元
             管理人                           资管产品账面价值
财通基金                                                309,603,740.25
财通资管                                                760,366,910.28
永安国富                                                998,293,816.01

    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持有本公司作为管理人

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单位:元
               持有人                             持有资管产品份额
浙江东方                                                310,015,069.44
永安国富                                                  10,289,812.25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000,609.73
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
浙商银行                                                1,520,186,007.11

    5.其他关联交易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财通证券签订的场外

衍生品合约浮亏 456,798.62 元。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

海有限公司签订的场外衍生品合约浮盈 3,394,481.49 元,远期

合约净浮盈 1,966,371.69 元。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

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盈 1,332,743.36 元。

                                  30
    (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物产中大元通齐达

(浙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盈 1,323.86 元。

    (5)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

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亏 35,398.23 元。

    (6)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亏 1,018,348.62 元。

    (7)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

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亏 367.50 元。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物产中大国际贸易

(舟山)有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浮盈 7,958.76 元。

    (9)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的远期合约净浮亏 11,881.23 元。

    (1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 WUCHAN ZHONGDA

UTECH SINGAPORE PTE. LTD.签订的远期合约浮亏 53,843.73 元。

    (1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续浙商银行敞口授

信额度 5 亿元,授信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1
       议案七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公司(指永安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期货

       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基金销售业务、

       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等,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涉及

       公司关联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现将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主

       要关联方在 2023 年度至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序号         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2023 年度预计交易额度

                     关联方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 4在公司
          提供期货经                                      因交易量难以预计,以实
 1                   开立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并向公司支
          纪服务                                          际发生数计算
                     付相应费用。

          期货经纪中
                       关联方接受公司委托,为公司介绍客户参 因 实 际 业 务 规 模 难 以 预
 2        间介绍(IB)
                       与期货交易,并向公司收取相应费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业务




       1.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资
       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
       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等。下
       同。
                                                     32
序号     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2023 年度预计交易额度


                  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在关联方
       接受代理买                                      因交易量难以预计,以实
 3                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并向其支
       卖证券服务                                      际发生数计算
                  付相应费用。

                     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购买关联
                     方发行的股权、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次级
       认购关联方
                     债、公司债、收益凭证)等金融产品,或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4     发行或管理
                     认购由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含资管产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的金融产品
                     品),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费
                     用。
       关联方认购    关联方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购买公
       公司或子公    司发行的股权、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次级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5     司发行或管    债、公司债)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公司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理的金融产    管理的金融产品(含资管产品),并支付
       品            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

       代 理 销 售 资 公司代理销售关联方管理的资产管理产 因 实 际 业 务 规 模 难 以 预
 6
       产管理产品     品,并向其收取相应费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关联方代理
                  关联方代理销售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 因 实 际 业 务 规 模 难 以 预
 7     销售资产管
                  品,并收取相应费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理产品

       向 关 联 方 提 关联方聘请公司为其本身及资产管理产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8     供 投 资 咨 询 品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向公司或子公司支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服务           付相应费用。

       接 受 关 联 方 公司聘请关联方为其本身及资产管理产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9     提 供 投 资 咨 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向其支付相应费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询服务         用。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10     商品贸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商品贸易活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及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与关联方之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
       证券、金融产
                    间发生的证券、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等 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11     品、金融衍生
                    交易,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证券回购、 量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
       品等交易
                    证券转让、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     数计算
                                                          担保规模将以公司实际需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服务,并向其
12     担保服务                                           求为准,担保费率将参照
                     支付相应费用。
                                                          市场价格确定


                                        33
序号      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2023 年度预计交易额度

                     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向关联方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13       存款业务    办理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构性存款、理财及其他存款类业务。
                     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贷款、票据贴现、保函、
                     进口信用证及项下押汇/代付、进口押汇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14       贷款业务
                     /代付、福费廷、出口押汇、国内信用证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及其他贸易融资等。
                     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因业务发
                     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除上文提及之外的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15       其他
                     其他日常性关联方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捐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赠、收取房屋租金、支付物业费等。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第一大股东
                                            股本(截至 2022 年 第一大股东对本公
  第一大股东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12 月 31 日)    司的持股比例(%)
                               金融业-资
        财通证券        杭州                  464,373 万元          30.18%
                               本市场服务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第一大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4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

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

股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

斜的自然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

允的原则,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等方法,

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

务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执行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保持完全的决策独立性,关联方对此不具有控制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
                             35
公司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严格根据《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将在本议案预

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或续签相

关协议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6
议案八


             2022 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2

号)等相关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指母公司,下同)2022

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净资本不得低于 3,000 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

3,600 万元。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本为 390,514.41 万元,符合标

准。

    (2)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

准备总额)不得低于 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 120%。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

(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 299%,符合标准。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 20%,该指标的预警标

准为 24%。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

资产)为 38%,符合标准。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 100%,该指标的

预警标准为 120%。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
                             37
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 663%,

符合标准。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 150%,该指标的预警标

准为 120%。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

比例(负债/净资产)为 11%,符合标准。

    (6)规定的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要求。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 113,123.20 万

元,符合标准。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38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并续聘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39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

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

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过刑

事处罚。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光明,1997 年 9 月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4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朝松,2013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

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 18 万元,合计 105 万元。审计费用根据审计人员情况、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上年度审计费用 95 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

用增加 10 万元。
                              41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42
议案十


               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中邦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公司”)增加对浙江永安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资本”)的担保额度 70 亿元(含前
期担保到期续签),并在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不超过 70 亿
元,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
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在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全资
子公司中邦公司在对永安资本担保额度和授权有效期范围内,增
加浙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国油”)、上海
永安瑞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瑞萌”)、永安(新加
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新加坡”)和香港永安
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商贸”)为被担保对象,担保额
度整体使用,不对单家被担保对象设限。新增被担保对象均为永
安资本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中邦公司对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已
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5.3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43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46.27%。根据永安资本及其
           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中邦公司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对永
           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80 亿元(含前期担保到期续签),
           并在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不超过 8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由于银行报批授信大多须有增信措施,少有纯信用授信,再
           加上目前监管条件下,期货公司不能对外担保且永安资本及其子
           公司没有适当资产可用于抵押,永安资本及其全资子公司需要有
           另外一家公司对其进行担保。从操作层面看,中邦公司作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承担担保职责比较合适。
               前期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到期,
           考虑到目前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中
           邦公司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对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 80 亿元(含前期担保到期续签),并在有效期内,每日担保
           余额不超过 80 亿元。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是
                      被担保方   截至                 担保额度占                 否
                                                                                      是否
                      最近一期 2023 年 4 本次新增     上市公司最    担保预计有   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有反
                      资产负债 月 25 日 担保额度      近一期净资        效期     联
                                                                                      担保
                          率   担保余额                 产比例                   担
                                                                                 保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大会审
                                  54.3                              议通过之日
中邦公司   永安资本     72.56%              70 亿元       57.67%                 否    无
                                  亿元                              起 12 个月
                                                                        内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中邦公司   永安瑞萌     46.19%   0.5 亿元    5 亿元         4.12%                否    无

                                             44
                                                                                 是
                      被担保方   截至                  担保额度占                否
                                                                                      是否
                      最近一期 2023 年 4 本次新增      上市公司最   担保预计有   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有反
                      资产负债 月 25 日 担保额度       近一期净资       效期     联
                                                                                      担保
                          率   担保余额                  产比例                  担
                                                                                 保
中邦公司   永安国油     48.62%   0.5 亿元     3 亿元        2.47%   股东大会审   否    无
           永安新加                                                 议通过之日
中邦公司                 5.74%              1.8 亿元        1.48%                否    无
           坡                                                       起 12 个月
中邦公司   永安商贸     49.33%              0.2 亿元        0.16%       内       否    无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并允许公司管理层转授权给中邦公司及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管
           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
           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
               在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可按照实际情况内
           部调剂使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
           内公司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
           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上的子公司不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
           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99 号 5 楼 511 室
               法定代表人:孙佳
               成立时间:2013 年 5 月 8 日
               注册资本:210,000.00 万元
                                             4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批
发;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制造;文具用品
批发;金属矿石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五
金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谷物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功
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五金
产品零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
口;畜禽收购;牲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55,887.21                 1,207,718.33
  净资产                 344,585.86                    342,696.01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85,918.43                  3,297,402.55
  净利润                   2,504.26                     27,381.42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海永安瑞萌商贸有限公司
                                     46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永安瑞萌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 188 号
A-878C 室
    法定代表人:郦光宗
    成立时间:2014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办公用品
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林产品采集;合成材料销
售;棉花收购;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售;纸浆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
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饲料原料销
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汽车
零配件批发;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5,127.13            91,644.68
   净资产           67,328.06            66,346.46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47
   营业收入             175,107.44                   951,229.43
   净利润                  981.60                      7,314.52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浙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
    保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大成四路 86 号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公
共仓储 B 区 3 号仓库办公楼 207 室
    法定代表人:杨传博
    成立时间:2019 年 2 月 13 日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煤油、异辛烷、石
    脑油、液化石油气、煤焦沥青、煤焦油、丙烯、甲醇、甲基
叔丁基醚、溶剂油[闭杯闪点≤60℃]、对二甲苯、苯、天然气[富
含甲烷的]、柴油[闭杯闪点≤60℃]、石油原油、混合芳烃批发
无仓储(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石油制品
(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沥青
(除危化品)、润滑油、白油、粗白油、金属材料、建材、橡胶及
制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初级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
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棉花、玻璃、煤炭(无储
存)、焦炭、贵金属、木材、汽车配件、矿产品(不含专控)、有


                                     48
色金属的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6,961.12                     35,705.05
   净资产                34,403.07                     33,721.89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5,189.95                     99,119.04
   净利润                   681.17                      5,585.83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永安(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永安(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YONGAN
(SINGAPORE)INTERNATIONAL TRADE PTE.LTD)
    类型:有限公司(非公众公司)
    住所:20 COLLYER QUAY #09-03 20 COLLYER QUAY SINGAPORE
    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25 日
    注册资本:4,850 万美元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5,762.16                     45,853.47
   净资产                43,133.60                     42,869.22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1,807.74                     112,661.52
   净利润                   836.22                      1,984.88
                                      49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HK YONGAN TRADE
CO.,LIMITED)
      类型:有限公司(非公众公司)
      住所:LEVEL 54 HOPEWELL CENTRE 183 QUEEN`S ROAD EAST
HK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15 日
      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800.38                     7,891.91
     净资产                 3,952.23                     3,991.74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0.80                      1,763.48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需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
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
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
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

                                       50
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
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
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
担保总额共计 55.30 亿元,均为中邦公司对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
的担保,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比例为 46.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
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51
报告事项: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安期

货”)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

称“法律法规”)以及《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有 4 名,分别为冯晓女士、李

义超先生、黄平先生和黄德春先生。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名,分别为汪滔先生、朱燕建先生、冯晓女士

和李小文先生。
                             52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汪滔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博

士学位。曾任摩根士丹利(香港)高级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

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永安期货独立

董事。

    朱燕建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学位。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助理教授、副教授,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

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横店影

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房地产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永安期货独立董事。

    冯晓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学位。曾任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富

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金

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策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浙江运达风

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凤登绿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
                           53
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蓝色光标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永安期货独立董事。

    李小文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位。曾任杭州西泠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杭州三盛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展部职员、浙江方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师、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永安期货独立董事。

    李义超先生(离任),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张家口高等农业专科学校教师,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致瑞传媒有

限公司董事,永安期货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黄平先生(离任),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副科长,莱茵

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安期货

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上海金标文化创意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国祥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德春先生(离任),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江

苏省宿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大学在职博士后,江苏
                           54
  德轩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世界水谷(南京)书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永安期货独立董事。现任河海大学教授,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海煦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

  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与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

  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附属企业、关联方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因

  此,我们在履职中具有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与公司

  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

  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未对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表反对、保留意见、无法发表意见,也未有弃权

  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会情况
                               55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汪滔            2     2           2           0     0          否               1
朱燕建            2     2           1           0     0          否               1
  冯晓            9     9           4           0     0          否               6
李小文            2     2           1           0     0          否               1
李义超
                  7     7           3           0     0           否              5
(离任)
  黄平
                  7     7           4           0     0           否              5
(离任)
黄德春
                  7     7           7           0     0           否              5
(离任)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共计18次,其中审计

  委员会8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5次,战略发展委员会2次,

  风险控制委员会3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

  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

  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要求,相关事

  项的决策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提名与薪酬    战略发展委
    独立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      员会
           汪滔              /                  /           0/0             0/0
       朱燕建               1/1            1/1               /               /
           冯晓             8/8                 /            /              3/3
       李小文               1/1            1/1               /               /
   李义超(离任)           7/7            4/4               /               /
    黄平(离任)            7/7            4/4               /               /
   黄德春(离任)            /                  /           2/2             3/3
                                           56
   注: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地

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向公

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

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沟通,能对我

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

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

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

积极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

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2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2021年度发生

的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

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

                                 57
立的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及依据、交易方式符合市场惯例,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

    我们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

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之需要,改善员工的办公环境,有力提

升公司对外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本次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遵守了公平、公

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承租永安国富新

大楼办公场地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

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022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为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58
    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近年来,随着期货上市品种逐渐

增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永

安资本”)的业务团队及经营规模稳步扩大,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也进一步稳定上升,永安资本对银行授信额度需要相应增加。为

促进永安资本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浙江中邦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邦实业”)拟增加对永安资本的担保额

度70亿元(含前期担保到期续签),并在有效期内,每日担保余

额不超过70亿元。经审查,该事项对上市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且

能进一步促进永安资本业务发展,同意增加担保额度及设定有效

期内每日担保余额上限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在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的议案》。

    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70亿元担保额度内,增加永安资本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浙

江永安国油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永安瑞萌商贸有限公司、永安(新

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为被担保对象,

是根据永安资本及其子公司未来业务规划,保证业务持续发展的

需要。该事项对上市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且能进一步促进永安资

本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在担保额度内增加被

担保对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
                            59
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

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

担成本及其他支出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

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2021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60
所有涉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提名或聘任人员具备

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薪酬考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并执行,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等事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并

及时发布业绩预告。

    (六)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2年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
                           61
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我们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大华事务所

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我们认为大华事务所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事务所

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

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权益的重视,符合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如下独

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

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

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62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

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

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

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

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

略发展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能够履行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义

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
                            63
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

的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

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汪滔、朱燕建、冯晓、李小文

                                    黄平、李义超、黄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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