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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期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3-08-24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3-02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永安国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国富”)之全资子公司永

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置业”)签署《永安国富大厦

房屋租赁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增租永安国富大厦 A 楼第 12

层,租金单价标准、租赁期限、租赁标的交付标准等均按原协议

约定执行,租赁面积约 1,501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绘建筑面积为

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已披露及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永安国富及其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 2,161.53 万元(不含税)。

     永安国富大厦目前正处于建造施工中,后期尚需通过政府

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预计 2025 年 6 月后方可交付使用,具体

交付日期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而定,可能面临无法按时交付的风

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承租永

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公司拟向永富置业承租其位于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单元 SC0402-B1/B2-12 地块上的永安

国富大厦 A 楼 1-11 层及相应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以下简称“目

标物业”),并签署《永富置业有限公司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永安国富大厦 A 楼 1-11 层之房屋意向租赁协议》(以下

简称“原协议”)。租赁面积约为 16,000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

绘建筑面积为准),租期预计 10 年,从交付之日起算。目前目

标物业还在建设中,预计 2024 年 10 月底完成项目竣工,2025 年

6 月后可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日期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而定。永

富置业将按照 5A 甲级写字楼的标准对目标物业进行设计和建设,

并在交付前进行精装修。经双方初步协商,永安国富大厦 A 楼 1-

11 层首年租金不超过 6.01 元/平米/天(含税),全年租金不超

过 3,530 万元,车位租金暂定为平均价格不超过 1000 元/个/月,
配套车位租赁全年不超过 180 万元,一定年限后可上浮,目标物

业 10 年租期总租金不超过 4.2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暨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二)补充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原租赁永安国富大厦 A 楼 1-11 层办公

面积较为紧张,公司拟在原协议约定的承租范围基础上,增租永

安国富大厦 A 楼第 12 层,租金单价标准、租赁期限、租赁标的

交付标准等均按原协议约定执行,租赁面积约 1,501 平方米(最

终以实测绘建筑面积为准),承租永安国富大厦 A 楼第 12 层租

金首年约为 330 万元/年。总租赁永安国富大厦 A 楼 1-12 层总面

积约为 17,500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绘建筑面积为准),首年租

金预计不超过 3,860 万元,10 年租期总租金预计不超过 4.6 亿

元(含车位租金)。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永富置业签署《永安国富大厦房屋租赁意向协议之
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出租人):永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1.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在原协议约定的承租范围基础上,
再向甲方增加承租永安国富大厦 A 楼第 12 层,租金单价标准、

租赁期限、租赁标的交付标准等均按原协议约定执行,租赁面

积约 1,501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绘建筑面积为准。

    2.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

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宜,按原协议约定履行。

    3.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之需要,有助于

缓解办公场地紧张问题,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

响。

       四、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全体董

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之
需要,有助于缓解办公场地紧张问题,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提升

公司对外形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

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租永安

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实施本次交易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之需要。本

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

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