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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天盐业: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3-077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4 名激
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以及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
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首次授予的 19 名激励对象第一
个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 0.8),
公司本次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合计 1,01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017,000        1,017,000    2023 年 8 月 24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3年6月12日,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及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
施完毕,故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15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为3.1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7)。
    2.2023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0)。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
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而
离职,或成为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鉴于《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0.8 万股,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
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0 万股,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
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可
选择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除限
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年度尚未达
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
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鉴于《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
岗位调动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第一个考核期仍按原
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合计 49.5 万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的限制性股票 42.3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的限制性股票 7.2 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雪天盐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分年进行,绩效评价结果(S)划分为 4 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评
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
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具体见下表:

     考评结果(S)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            1.0                0.8      0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
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鉴于《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涉及的 19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当期解除限售系数
为 0.8),公司决定按照其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回购注销其当期计划
解除限售额度中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4 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01.7 万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及数量
    本次回购并注销 26 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有 2 名激励对象
同时发生不同情形的回购)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1.7 万股;回购
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924.5 万股。
    3. 本次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
述共计 2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17,000 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数量        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73,193,908       -1,017,000   572,176,90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69,346,992       0        1,069,346,992

         合计         1,642,540,900   -1,017,000   1,641,523,9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划》和公司与激励对象
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
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
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
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
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
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获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以及回购注销数
量、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