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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西广电:广西广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23-037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广西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
 订<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修订<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广西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财务核销管理办法>(试行)
 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0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
通股 30,000 万股,于 2016 年 8 月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 万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修订前                              修订后
                                 交易所上市。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 外:
的股份:                             ……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或者股权激励;
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司收购其股份;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易方式;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方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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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注销。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 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得超过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
                                  转让给职工。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 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
             修订前                           修订后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质的证券。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有关董事的报酬和独立董事的津贴 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和
事项;                           独立董事的津贴事项;
    ……                             ……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
    ……                         股计划;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修订前                             修订后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规定人数或者 12 人时;             规定人数或者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二
    ……                           时;
                                       ……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知董事会,同时向中国证监会广西 事会,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 料。
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
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主持。
主持。                                    ……
    ……
    第八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第八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及时公开披露。
            修订前                           修订后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
                                 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
                                 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十一条                       第九十一条
    ……                             ……
    (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       (二)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 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
有权提出新的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权提出新的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                             ……
    (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       (二)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 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
有权提出新的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权提出新的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如对候选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如对候选
            修订前                             修订后
人名单提案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 人名单提案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章
章程第五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提 程第五十四、五十五条的规定提出新
出新的提案,由董事会按照本章程 的提案,由董事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
的规定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     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                                    ……
    ……
    第九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提        第九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
案时,不会能对提案进行修改,否 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
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 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
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 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表决。
    第九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        第九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
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 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
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 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
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 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
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加计票、监票。
    ……                             ……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六条
    ……                             ……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兼任,总计不得超过公 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
司董事总数的 1/2。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的任
任职条件、提名和选举程序、任期、 职条件、提名和选举程序、任期、辞
辞职及职权等有关事宜,按照法律、 职及职权等有关事宜,按照法律、行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监 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和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定执
                                 行。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 17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事长 4 人,独立董事 6 人。       1 人,独立董事 3 人。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
下列职权:                       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东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提名、
                                 薪酬与考核、审计和风险管理 5 个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
                                 事长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为会计专业人士;风险管理委员会主
                                 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董事会负责制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
                                 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对公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对公司
司发生的交易:购买或出售资产(购 发生的交易:购买或出售资产(购买、
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
             修订前                          修订后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 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
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 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 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反
助、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租 担保除外)、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
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 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
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 签订许可协议、向金融机构融资、放
协议、向金融机构融资,在下列标 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
准以下的有决策审批权限,在下列 缴出资权等),在下列标准以下的有
标准以上的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策审批权限,在下列标准以上的必
(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下述指标计算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计算):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
以下;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业收入的 3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于 3000 万元;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下,或绝对金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额低于 5000 万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润的 3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500 万元;                       收入的 3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3000 万元;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下,或绝对金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修订前                               修订后
额低于 5000 万元(公司对外提供财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务资助除外);                       的 3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 万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3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 万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元;                                 净资产的 3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六)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 5000 万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除
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 外);
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司的全部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视为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以上所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 30%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 万元;
交易标的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数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
额低于上述标准的;                   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七)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提 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
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   产和主营业务收入视为以上所述交
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
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 关的主营业务收入,数额低于上述标
连续 12 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 准的;
低于上述标准的;已经股东大会审           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提供财务
批通过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 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
算范围;                             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
    (八)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 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 12 月内
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按照累 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低于上述标准
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低于上 的;已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不再
述标准的;                           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九)公司与关联人 12 个月内         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
发生的累计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       的相关的同类交易,按照累计计算
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原则经累计计算低于上述标准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 的;
    (十)费用金额超出预算 30%           费用金额超出预算 30%以内(含
            修订前                           修订后
以内(含 30%)的单项费用支出。 30%)的单项费用支出。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后及时披露: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0.5%以上的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应当按规
                                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并将
                                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
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 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
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专人 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专人送
送出、邮件、传真或网络方式,但 出、邮件、传真或网络方式,通知时
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 限:会议召开前 5 天,但是遇有紧急
             修订前                             修订后
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通知 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
时限:会议召开前 5 天。          通知召开会议。
    第一百三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
                                 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四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        第一百四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
计划和投资方案;                 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
设置方案;                       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程师;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责管理人员;
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他职权。
其他职权。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公司发生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下列交易进
                                 行审批(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
修订前                修订后
         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购买
         或出售资产(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
         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
         资助、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租
         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
         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
         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
         向金融机构融资、放弃权利(含放弃
         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
         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额
         低于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
         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 10%,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10%,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修订前                              修订后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
                                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额低
                                于 1000 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授权总经
                                理审议: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
                                30 万元的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低于 300 万元,或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交易。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高
高级管理人员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 级管理人员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
人提供担保的,公司应撤销其在公 提供担保的,公司应撤销其在公司的
司的一切职务;因此给公司造成损 一切职务;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失的,该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 该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偿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
                                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
                                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
            修订前                             修订后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
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整。                              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
会。监事会由 11 名监事组成,监事 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
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 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
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
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
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议。                                  监事会包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2
    监事会包括公司股东代表的监 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 人,其中职
事 7 人,公司职工代表的监事 4 人, 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民主选举产生。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聘用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聘用符合
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 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
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以续聘。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指定《中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指定《上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
              修订前                            修订后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息的媒体。                        的媒体。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章程以中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
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
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广 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南宁市行
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 政审批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
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文版章程为准。
章程为准。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施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行。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除
 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相应的章节、条文序
 号依次顺延或变更。
       《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此次《公
 司章程》修订内容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有关制度进行
 梳理,拟对以下相关管理制度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序号                制度名称                     审议生效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     尚需提交公司股
   1
                 东大会议事规则》               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     尚需提交公司股
   2
                   事会议事规则》               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     尚需提交公司股
   3
                   事会议事规则》               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     尚需提交公司股
                   立董事工作制度》              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    尚需提交公司股
 5
                   联交易管理制度》              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公司董事会审
 6
                   经理工作细则》                    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    经公司董事会审
 7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    经公司董事会审
 8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    经公司董事会审
 9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    经公司董事会审
 10
           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    经公司董事会审
 11
             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    经公司董事会审
 12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议通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投    经公司董事会审
 13
                     资管理办法》                    议通过
      以上第 1-5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 6-13 项制度于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部分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部分相关制度全文。
      三、制订《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
务核销管理办法》(试行)情况
      为加强公司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行
为,提高公司资产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