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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3-40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公司二楼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70,560,2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095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李全文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
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职工董事丁利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代行)李志强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0,403,999 99.9820           156,300    0.0180                0   0.0000

2、 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0,210,499 99.9598           349,800    0.040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部 分 募   44,849,322     99.6527    156,300        0.3473        0          0.0000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延 期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服务平台提供。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旭、赵容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议案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