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的核查,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下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楼松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 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高 垚 张志旺 徐彦迪 2023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