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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网储能: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南网储能            编号:2023-50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部分董监高拟自 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期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
份(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总金额为 340-680 万元人民
币。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
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可能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
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上述人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
方式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刘国刚,董事、总经理李定林,董事吕
志,总会计师唐忠良,副总经理卢文生、刘亚军、孙立群,监事杨伟

                                  1
聪,总法律顾问汤建良,董事会秘书钟林。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购买金额下限     购买金额上限
    姓名         职务
                               (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刘国刚       董事长                 50            100

   李定林    董事、总经理              50            100

   吕   志       董事                  50            100

   唐忠良      总会计师                50            100

   卢文生      副总经理                50            100

   刘亚军      副总经理                20            40

   孙立群      副总经理                20            40

   汤建良     总法律顾问               20            40

   钟   林    董事会秘书               20            40

   杨伟聪        监事                  10            20

    合计          —                   340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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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
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实施期间,公司及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
到预期;可能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
法实施。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
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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