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独立董事关于聘用公司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23-05-19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用公司 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聘
用公司 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过审慎考虑,现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具
备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方面未发
现存在问题。
2. 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业务过程中,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与公司的业务约定完成了 2022 年度整合审计
工作。
3. 董事会聘用安永华明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同意《关于聘用公司 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盛学军、张金若、郭杰斌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