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关于签订年产20GW单晶硅棒、24GW单晶电池及配套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2023-06-07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79 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年产 20GW 单晶硅棒、24GW 单晶电池
及配套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年产 20GW 单晶硅棒、24GW 单晶电池及配套项目。项目总体
规划分为三期,其中年产一期为 20GW 单晶硅棒项目、12GW 单晶电池项目(以下
简称“一期项目”),二期为年产 12GW 单晶电池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
三期为预留扩产和配套产业链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同时配套建设隆
基全球创新中心项目。
预计投资额:一期项目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项目子公司预计投资金额 75 亿元(含流动资金);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由甲
乙双方结合一期项目实施情况和光伏市场需求情况另行协商,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启动时间,其中二期项目预计投资金额 35 亿元(含流动资金),三期项目根据
后续双方协商确定的投资内容另行预估投资金额。配套隆基全球创新中心项目由
公司或公司下设机构预计投资约 15 亿元。
以上项目具体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风险提示:
1、 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 根据协议约定,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将由协议双方结合一期项目实施情
况和光伏市场需求情况另行协商,具体实施时间和建设周期存在不确定性。三期
项目由双方另行约定投资内容,具体投资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3、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
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 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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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和产能布局,公司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6 日签订《年产 20GW 单晶硅棒、24GW 单晶电池及配套项目投资合作
协议》,就公司在陕西省西安市投资建设年产 20GW 单晶硅棒、24GW 单晶电池及
配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
额提交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投资项目为年产20GW单晶硅棒、24GW单晶电池及配套项目。项目总体
规划分为三期,其中一期为年产20GW单晶硅棒项目、12GW单晶电池项目,二期为
年产12GW单晶电池项目,三期为预留扩产和配套产业链项目;同时配套建设隆基
全球创新中心项目。
1、一期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内容
一期项目由乙方项目子公司作为投资和运营主体,租赁厂房和配套设施,投
资购置生产运营所需的全部生产工艺设备、自动化设备、检测仪器、工装器具、
信息化系统等,形成具备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12GW单晶电池的生产能力。
(2)投资概算
一期项目乙方项目子公司预计投资金额75亿元(含流动资金),具体以公司
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3)建设周期
一期项目预计2024年下半年开始逐步投产,2025年底前达产。具体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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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2、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基本情况
二期项目由乙方项目子公司作为投资和运营主体,乙方项目子公司预计投资
金额35亿元(含流动资金)。三期项目由双方另行约定投资内容,根据后续双方
协商确定的投资内容另行预估投资金额。具体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
准。
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由甲乙双方结合一期项目实施情况和光伏市场需求情
况另行协商,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启动时间和建设周期。
3、配套隆基全球创新中心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内容
隆基全球创新中心项目由乙方或乙方下设机构作为投资主体,规划建设科研
中心、实验楼、教育培训中心、科研综合楼、专家公寓及配套行政设施(具体建
设内容以详细设计方案和规划审批为准)。
(2)投资概算
隆基全球创新中心项目由乙方或乙方下设机构投资,预计总投资约15亿元,
具体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3)建设周期
隆基全球创新中心项目计划预计2025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具体实施进度以
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二)项目建设地点
产能项目拟选址西安市渭北新城重大项目产业园区域内;配套项目拟选址西
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林路以北、草滩七路以东。
(三)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承诺事项
甲方根据协议约定保障并落实本项目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支持乙方项目子
公司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
乙方负责及时提交乙方项目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督促项目公司依法申报
生产经营范围内行政审批手续,按期建设投产,合规生产经营。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由违反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弥补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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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方的经济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2、遇国家级、省级法律规范、政策文件调整等原因,构成对本协议的重大
不利影响,或导致本项目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和分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以下三项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经各方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水电、排污等基础要素保障条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硅棒和高效电池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
能布局和配比,提高公司一体化产业链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配套隆基
全球创新中心项目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研发运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优
化资源配置,为公司持续研发创新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本项目预计 2024
年开始投产,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
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以上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
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根据协议约定,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将由协议双方结合一期项目实施
情况和光伏市场需求情况另行协商,具体实施时间和建设周期存在不确定性。三
期项目由双方另行约定投资内容,具体投资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市场环
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
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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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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