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山东出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2023-06-06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
认真审核申维龙先生简历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申维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申维龙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相关任
职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业务专长,不存在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
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申维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提名申维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申维龙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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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则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
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
定。同意申维龙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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