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10-19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有序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推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推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
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推选刘俊勇先
生、黄进先生、华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俊勇先生、
黄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推选艾久超先生、祝瑞敏女士、宋
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前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
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已按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
材料。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推选张德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该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公司近期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制度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
前,仍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俊勇先生简历
1970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河南财经学院(后更名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曾任中
央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管理会计系主任、管理会计研究所所长、会计学院副
院长。2012 年 12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4 年 7 月至今任博士
生导师,2005 年 7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
2018 年 4 月至今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0099.SZ)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槟城电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槟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俊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刘俊
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
所列情形。
黄进先生简历
1958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武汉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巨子生物控股
有限公司(02367.HK)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黄进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
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
情形。
华民先生简历
1950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主任、教授和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
所长等职务。现任沪光国际上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00770.HK)独立董事、大明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090.HK)独立董事、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华民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
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
情形。
艾久超先生简历
1967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于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煤炭工业部(后改设为国家煤炭工业局),曾任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级)兼合
规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金融风险研究
中心)总经理(主任)等职。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久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艾久
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
所列情形。
祝瑞敏女士简历
1970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兼任信达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
任公司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起兼任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10 月至今兼任信达证券(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瑞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祝瑞
敏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
所列情形。
宋永辉女士简历
1978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中企国际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威乐(中国)水泵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2022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审核部
专职审批人,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永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宋永
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
所列情形。
刘力一先生简历
1984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 年 6 月至今任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业务指导处处长、高级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力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刘力
一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
所列情形。
附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德印先生简历
1966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县支
行。曾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及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业务审核部总经理等职。
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德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张德
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
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
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