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9-27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省盐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盐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482,776,079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642,776,079 股,其中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87,579,224 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55,196,855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
4,803,14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75%。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
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803,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5%;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量占公司总股
数量 数量 股数量
本比例
网下发行有限
1 售条件股份的 4,803,145 0.75% 4,803,145 0
持有者
合计 4,803,145 0.75% 4,803,145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4,803,145
合计 4,803,145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
487,579,224 -4,803,145 482,776,079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
155,196,855 4,803,145 160,000,000
流通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股份合计 642,776,079 0 642,776,079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
相关承诺;
3、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江盐集团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 超 王东方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