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 实际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