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所
示:
章程原条款 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
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京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京政体
政体改股函﹝2002﹞24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改股函﹝2002﹞24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
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信 用 代 码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46132245J。
91110000746132245J。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
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 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
党的活动。 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 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
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公开的集中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中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或者本公司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的。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议通过。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的任何担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 保;
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
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10 人时;
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
……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
他情形。 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
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
10%。 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
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当及时公开披露。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
开披露。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二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
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删除本条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昊华能源
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 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共产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公司纪委”)。公司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 (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公司董事长、公司党委书
人担任,配备一名主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公 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配备一名主抓党建工作的副书
司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 记。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
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
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 党委。
上级党委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
上级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 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党员代表大会闭会
公司纪委书记。 期间,上级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公司党委书
记、副书记、公司纪委书记。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法规履行职责。 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 ……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
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 政治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
共青团等群众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公司纪委切 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领导党
实履行监督责任。 风廉政建设,支持公司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二)决定公司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
资产 1%的对外捐赠事项;决定公司一年内对外捐赠总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的对外捐赠事项;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十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人、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负责人、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计师事务所;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
的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
理的工作;
其他职权。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十九)董事会在决定公司重大问题上,应事先听取
的其他职权。
公司党委的意见。
(二十)董事会在决定公司重大问题上,应事先听
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
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
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
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
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
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前款所列情
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
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
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
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北京市市
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准。
因条款变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相应调整。除以
上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