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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地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8-08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
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
合理,切实可行。
    三、本次交易由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本次交易方案涉及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3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重组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有利

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表示
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