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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地矿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3-08-08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受让山西冀武球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武球团”或“交易对方”)
所持有的合营企业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1.00%股权并放弃剩余 49.0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后,

上市公司合计将持有标的公司 51.00%股权,从而取得其控股权并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预
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相关制度
的要求,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如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在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了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密
和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落实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采取了如下保密措施: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本公司按照
中国证监会 及上交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
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 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告知交易
对方对交易筹划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将内幕信息

管理工作持续贯穿于本次交易的过程。
    2、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
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

密责任。
    3、公司就本次重组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备查文
件。公司严格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

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限定相关敏
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了本次交易信息的管理
和保密工作。公司已切实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
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特此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