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深圳燃气关于聘请安信证券作为控股子公司斯威克首发上市的保荐承销机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8-12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斯威克聘请安信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承销机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斯威
克”)拟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作为其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承销机构。
鉴于安信证券系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安信证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斯威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还需取得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斯威克能否获得上述批准
或核准/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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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子公司斯威克业务发展
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分拆控股子公司斯威克至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顺利推进斯威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工作,斯威克拟聘请安信证券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承销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独立董事
的意见
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斯威克聘请安信证券作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承销机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周云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黄荔、居学成、刘晓琴、马莉、张斌对该交易进行了事
前核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同意通过
该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四)过去 12 个月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安信证券的交易金额不存
在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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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由于深圳燃气董事周云福同时担任安信证券的董事,因此安信证券为
深圳燃气、斯威克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2573957K
成立日期 2006 年 8 月 22 日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
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经营范围
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主营业务情况及业务发展状况
安信证券成立于2006年8月,成立以来安信证券坚持“为客户、
为员工、为股东、为社会”的“四为”理念,稳健经营,合规运作,
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以“金融服务成就美好生活”
为使命,力争成为一流资本市场服务商。
安信证券持续推进财富管理转型,整合公司各业务线资源,发展
成为一家覆盖全国销售网络、专注机构投资者及中大型企业拓展、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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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广阔增长前景的全牌照综合类券商,主营业务包括投资银行、证券
经纪、自营业务、资产管理、财务顾问、融资融券、基金托管、期货
经纪、私募投资基金等各类业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
产品和服务。
安信证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24,215,450.6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811,054.62万元;营业收入为
959,918.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62,203.06万元。
(四)股权控制关系
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国投资本(600061.SH),实际
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2年末,安信证券
股权结构如下: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斯威克拟聘请安信证券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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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并上市的保荐及承销机构。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斯威克按照其采购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谈
判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或非关联方
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安信证券作为斯威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及承销机
构,将向斯威克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首发上市方案、提供募投项目
建议、协助制作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审查三会文件及国资审批材
料等相关文件,协助斯威克完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交易
所审核、证监会注册、新股发行及持续督导等工作。
斯威克聘请关联方安信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承销机构的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对深圳燃气、斯威克的公司经营及
独立性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安信证券不会与深圳
燃气新增关联交易,不会与深圳燃气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增资经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周云福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深圳燃气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
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周云福同时担任安信证券的董事,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安信证券为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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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威克的关联方,斯威克聘请安信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承销机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斯威克按照其采购相关规定通过竞争
性谈判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或非关
联方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斯威克的公司经营及独立性等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安信证券不会与公司新增关联
交易,不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
化。”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安信证券未发生关联交
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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