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电:中国西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8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 2023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
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
对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
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
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高良、李新建、张涛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