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6-07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振华先
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董事 7 名,7 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692,041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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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主要内容: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60%,未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64,068
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因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1 年、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由 2.60
元/股调整为 2.50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64,068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977,360,000 元变更为
977,095,932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77,360,000 股变更为 977,095,932 股,故需
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该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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