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上海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 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与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公司给予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授信额度 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符合有关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上 海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给予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授信额度 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董煜、肖微、薛云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