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上海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我们对公司与桑坦德银行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将桑坦德银行同业拆放额度中等值人民币 10 亿元调整为债券投资 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监管部门要求,符 合《上海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上海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董煜、肖微、薛云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