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7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
年6月16日召开并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对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
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
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认为:
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对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时。由于1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
事;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象由161人变更为
1
158人,授出期权数量由1,530.9006万份变更为1,500.8006万份。对上述激励对
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的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全部行权条件。公司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的161名激励对象中,除1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及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15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合格”,符合全部行权条件。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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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春波、夏建明、盖永久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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