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工商银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1-11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14 时 5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总行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文件目录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 1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 4
关于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的议案 ............................................................................................... 7
关于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议案 ....................................................................................................... 8
关于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
件)。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 2023 年 8 月 30 日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2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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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2022 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险、企业年
其他 是否在股东单
金、补充医疗保险
姓名 职务 应付薪酬 货币性 合计 位或其他关联
及住房公积金的单
收入 方领取薪酬
位缴存部分
1 2 3 4=1+2+3
现任董事
陈四清 董事长、执行董事 91.79 21.14 - 112.93 否
副董事长、
廖林 91.79 21.14 - 112.93 否
执行董事、行长
王景武 执行董事、副行长 82.61 20.44 - 103.05 否
卢永真 - - - - 是
冯卫东 - - - - 是
曹利群 非执行董事 - - - - 是
陈怡芳 - - - - 是
董阳 - - - - 是
梁定邦 52.00 - - 52.00 是
杨绍信 47.00 - - 47.00 是
注3
沈思 独立非执行董事 48.50 - - 48.50 否
胡祖六 43.25 - - 43.25 是
陈德霖 14.00 - - 14.00 否
离任董事
郑国雨 执行董事、副行长 82.61 20.44 - 103.05 否
郑福清 非执行董事 - - - - 是
努特韦林克 独立非执行董事 11.75 - - 11.75 否
注:
1.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的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有关
薪酬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及其他董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 2022
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 2022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8-2020 年任期
激励收入已根据其任职时间和任职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于 2021 年兑现发放。
2022 年据此另外分别计提陈四清先生、廖林先生、王景武先生企业年金单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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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1.6 万元、0.94 万元、0.65 万元。
3.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2 年度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标准为 30 万元人民币/
人/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为 5 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副主席津贴为 4 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津
贴为 3 万元人民币/职位/年。
4.本行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 2022 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
公告。2022 年至今本行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董阳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2)2022 年 1 月,郑福清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3)2022 年 3 月,努特韦林克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
董事;
(4)2022 年 9 月,陈德霖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5)2023 年 4 月,郑国雨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5.2022 年,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陈怡芳女士、董阳先
生和郑福清先生任董事期间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6.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在除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部分上述董
事在该等关联方获取薪酬。除上述情形外,本行董事 2022 年度均未在本行关联
方获取薪酬。
7.本行支付的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约为
2120.97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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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
件)。
本行 2023 年 8 月 30 日监事会会议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
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2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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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2022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险、企业年 是否在股东
金、补充医疗保险 其他货币 单位或其他
姓名 职务 应付薪酬 合计
及住房公积金的单 性收入 关联方领取
位缴存部分 薪酬
1 2 3 4=1+2+3
现任监事
注2
黄力 职工代表监事 5.00 - - 5.00 否
张杰 25.00 - - 25.00 否
注3
外部监事
刘澜飚 12.99 - - 12.99 是
离任监事
黄良波 监事长 61.19 13.75 - 74.94 否
注4
张炜 股东代表监事 66.93 8.58 - 75.51 否
吴翔江 职工代表监事 5.00 - - 5.00 否
沈炳熙 外部监事 - - - - 否
注:
1. 上表中本行监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 2022 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
括已于本行 2022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 职工代表监事 2022 年度津贴(税前)按照外部监事基本津贴标准的 20%
和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上表中的薪酬为其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而获得的津
贴,不包含其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所获报酬。
3. 外部监事 2022 年度基本津贴标准为 25 万元人民币/人。离任外部监事沈
炳熙先生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自 2016 年 6 月起未从本行领取津贴。
4. 股东代表监事 2022 年度税前薪酬合计按照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2022 年度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
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将于 2023 年至 2025 年视从事业务的
风险暴露以及中长期绩效表现等情况兑现,每年支付比例为 1/3。离任股东代表
监事张炜先生 2022 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 23 万元人民币。
5. 本行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 2022 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
动公告。2022 年至今本行监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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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2022 年 4 月,张炜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2)2022 年 6 月,刘澜飚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3)2022 年 6 月,沈炳熙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4)2022 年 9 月,黄良波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监
事长;
(5)2023 年 1 月,吴翔江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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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地履行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慈善、文教等社会
公益事业,本行申请在 2023 年增加 4,500 万元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
本行目前《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规定董
事会、行长对外捐赠审批权限为:单项对外捐赠支出不超过 800 万元,且当年对
外捐赠支出总额不超过 2,500 万元与本行上一年度净利润万分之三之和(如合计
超过 1 亿元,按 1 亿元执行)。按照本行 2022 年净利润测算,董事会、行长 2023
年度对外捐赠审批权限为 1 亿元,超出授权额度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近年来,本行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初心、践行金融助农使命,立足自身业务优
势,积极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为增进民生福祉贡献工行力量。同
时,不断深化“工银光明行”集团公益品牌内涵,丰富公益慈善活动开展形式、
加大活动力度,展现了为社会创造价值、造福一方百姓的大行温度。2023 年,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乡村发展、
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并积极履行大行社会责任,本行申请在目前对
外捐赠授权额度基础上,增加 4,500 万元临时授权额度(即 2023 年对外捐赠总
额上限提升至 1.45 亿元),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助力乡村振兴及共同富裕,同时兼
顾慈善、文教等社会公益事业。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并转授权行长审批。本次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关于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的议案》已经本行 2023 年 8 月 30 日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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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
效防控金融风险,稳步提升本行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保持良好市场形象,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发行本行资本工具:
一、资本工具发行方案
(一)申请新增发行 2,4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二级资本工具。
(二)为满足最新监管申报要求,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但尚未发行的 1,3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额
度不再使用执行,上述额度在本议案中一并重新申请。
(三)同意本行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
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1.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或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符合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2.发行市场:境内外市场;
3.期限: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减
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期限不少于 5 年期;
4.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
失;
5.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 24
个月为止。
二、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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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向董事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
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择机发行资本工具,并办理发行过程
中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和本行资产负债结构等因素决定发
行时间、批次、规模、币种、期限、利率、发行市场、发行方式等相关事宜;该
等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 24 个月
为止;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
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如有)等所有相关事宜。
《关于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议案》已经本行 2023 年 10 月 27 日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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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 2023 年 11 月 9 日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
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
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核准。
附件:一、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生简历
二、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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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一:
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生简历
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男,德国国籍,1953 年 8 月出生。
赫伯特沃特先生目前担任德国 AKBANK 监事会独立非执行成员。
赫伯特沃特先生曾任德累斯顿银行管理委员会主席、安联集团控股委员会
成员、德意志银行集团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零售、私人和商业银行业务全球主管。
曾担任德国联邦金融市场稳定机构(FMSA)主席、兼任德国银行处置机构(NRA)
主席和欧盟单一处置委员会(SRB)全体会成员。曾任多家金融机构及其他公司
监事会独立非执行成员,包括葡萄牙投资银行(位于波尔图)和 DEPFA 银行(位
于都柏林)、德国安顾集团、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德国意昂集团和德国汉莎航空
公司。曾担任法兰克福大学法律金融学院和德国柏林爱乐乐团卡拉扬乐队学院咨
询委员会主席,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康赛里昂咨询集团和欧洲评级机构
(Scope Ratings)咨询委员会成员。
赫伯特沃特先生毕业于慕尼黑路德维希马克西米利安大学,取得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和政治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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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二: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
生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本委员会认为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生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本行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
本委员会同意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中国工商银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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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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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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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
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
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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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四: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赫伯特沃特(Herbert Walter),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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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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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司数量未超过 3 家;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
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
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赫伯特沃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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