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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苏州杏泽兴涌新兴医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6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杏泽兴涌新兴医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杏泽兴涌新兴医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杏泽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杏泽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公司认
缴出资不超过 1 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投资领域:创新生物医药,生物治疗和生物工程产品,包括且不仅限于
大分子生物药、小分子靶向药物、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创新医疗器械,包括
且不仅限于创新类耗材和器械;以及研发合同外包(CRO)、循环肿瘤检测等产业
链相关领域。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
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
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
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
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聚焦医疗健康领
域的早中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本基金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完成工商注册。标的基金本轮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
目标规模为 15-30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 1 亿
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集团投资苏州杏
泽兴涌新兴医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
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苏州杏泽兴涌新兴医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苏州杏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2 年 9
月 8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杏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
无。
    4. 基金管理人:上海杏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刘文溢;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31192;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认缴规模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30 亿元人
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认缴规
模的 1%。
    6. 出资安排:公司的首期出资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额的 30%;原则上,后续
出资三次,其中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 30%,第三次出资总金
额不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 20%,第四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 20%,
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创新生物医药,生物治疗和生物工程产品,包括且不仅限于
大分子生物药、小分子靶向药物、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创新医疗器械,包括
且不仅限于创新类耗材和器械;以及研发合同外包(CRO)、循环肿瘤检测等产业
链相关领域。
    8. 投资规模限制:本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
的 20%。
    9. 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共 7 年,其中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3 年。经执行事
务合伙人提出并经咨询决策委员会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
经营期限两(2)次,每次一(1)年。
    10. 管理咨询费:投资期按认缴出资额的的 2%/年收取;退出期按尚未退出
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针对已部分退出的项目,应计算其未退出部分的投资成
本)的 2%/年收取;延展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标的基金的投资事宜
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
    12. 收益分配:(1)依次返还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单利 8%/年);(3)追补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分
配第(2)项的分配额/80%*20%;(4)80/20 分配: 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并购、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
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
医疗健康等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
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
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
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
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本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合同签
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
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