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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北京中科创星硬科技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23-12-06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3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北京中科创星硬科技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中科创星硬科技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中科创星硬科技三期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中科创星硬科技三期基金,公司认
缴出资不超过 1 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5%。
     投资领域:主要对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或运营或与中国大陆地区有其他
重大关联性的科技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碳中和和生
命健康等)的非上市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
的活动。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
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
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
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
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
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
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聚焦科技领域的
早中期、成长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本基
金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完成工商注册。标的基金本轮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
者,目标规模为 20-30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
1 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5%。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集团投资北京中
科创星硬科技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
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北京中科创星硬科技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目前正在募集过程中,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号:SAAM46)。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北京中科创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基金管理人:北京中科创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
期:2017 年 8 月 11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科创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浩;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
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6505;与公司有无
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交割规模不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30 亿元人
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6. 出资安排:原则上公司分三次出资,首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的
40%;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金额的 30%;第三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
认缴出资金额的 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主要对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或运营或与中国大陆地区有其他
重大关联性的科技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碳中和和生
命健康等)的非上市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
的活动。
    8. 投资规模限制: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基金最后交割后认
缴出资总额的 20%。
    9. 经营期限:本基金经营期限为 8 年,其中投资期 3 年(经合伙人大会同
意,投资期可延长一年),扣减投资期后的剩余期限为退出期,经所持出资份额
过半数以上合伙人的同意,经营期限可延长一年。
   10. 基金管理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计算。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
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12. 收益分配:本基金的项目投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按相关协议约定
的原则和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
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优化
科技领域的产业投资布局,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
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
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
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
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标的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
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
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