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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型升级公司)2023-09-28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瑞丰银行

股票代码:          6015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              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以西、群贤路以北 1 幢 1006 室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创意路 199 号创意园东区
通讯地址:
                    6038 幢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国资审批部门批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
监管分局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3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1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5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7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8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19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3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5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6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上市公司、瑞丰银行         指
                                601528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型
                           指   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升级公司
天圣投资                   指   绍兴市柯桥区天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柯桥交投                   指   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天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交通
转让方                     指
                                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指
告书                            告书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天圣投资、柯桥交投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转型升级公司分别转让持有的瑞丰银行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指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857,166 股、27,077,810 股(合计
易、本次股份转让
                                158,934,976 股,占瑞丰银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 8.10%)
                                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准则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20 年修订)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育才路以西、群贤路以北 1 幢 1006 室

   法定代表人       娄佳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8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8816P7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        2015 年 10 月 26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创意路 199 号创意园东区 6038 幢

    通讯方式        0575-85681727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转型升级公司 100%的股份,为转型升
级公司的控股股东;转型升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5
                                                                                单位:万元、%
                  2023-06-30/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586,506.45            316,330.00           309,698.39           303,335.89

股东权益合计          586,483.41             315,110.37          309,471.12           302,660.94

 资产负债率                 0.00                      0.39             0.07                 0.22

  营业收入                        -                      -                  -                    -

   净利润                 936.95                  7,834.60         6,810.18             4,784.43

净资产收益率                0.42                      2.51             2.23                 1.59
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平均净资产=(期初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东权
益合计)÷2,下同。2023 年 1-6 月的净资产收益率经过年化处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转型升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
下:
                                      是否取得境外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娄佳          女      中国                 否              浙江省绍兴市       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伟栎         女      中国                 否              浙江省绍兴市           董事

 傅红梅         女      中国                 否              浙江省绍兴市           董事

  沈波          男      中国                 否              浙江省绍兴市           监事

    转型升级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不存在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间接
持有轻纺城(股票代码:600790.SH)33.98%股份、间接持有会稽山(股票代码:

                                              6
601579.SH)13.48%股份。除此之外,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瑞丰银行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丰银行 8.10%股权。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天圣投资、柯桥交投因自身战略调整等原因,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信息披
露义务人分别转让其持有的瑞丰银行 131,857,166 股股份和 27,077,810 股股份(合
计转让 158,934,976 股股份,占瑞丰银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 8.10%)。本次权
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瑞丰银行 158,934,976 股股份(占瑞丰银
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 8.10%),成为瑞丰银行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瑞丰银行仍无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的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无继续增持或处
置瑞丰银行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天圣投资、柯桥交投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签署了《浙江绍
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绍兴市柯桥区天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即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瑞丰银行第一大股东天圣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柯桥交投以
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的瑞丰银行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 131,857,166 股、27,077,810 股(合计 158,934,976 股,占瑞丰银行已发行普通
股总股本的 8.1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圣投资、柯桥交投均不再持有瑞
丰银行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瑞丰银行第一大股东。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对价

    经各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本次权益变动的每股价格为 5.5625 元/股,满足上
海证券交易所对协议转让方式的价格下限要求(即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
日前一日收盘价的 90%)。

    各方同意,受让方购买各转让方所持本行股份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5.5625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884,075,804.00 元,其中转型升级公司向
转让方天圣投资、柯桥交投支付的价款分别为人民币 733,455,485.88 元、
150,620,318.12 元,合计支付价款 884,075,804.00 元,支付价款的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

(四)付款安排
                                     9
     各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将股份转让款分期支付给转让方: 股份转让协议》
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先行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即向天
圣投资支付 220,036,645.76 元,向柯桥交投支付 45,186,095.44 元);《股份转让协
议》签订后 6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再支付转让价款 3.3 亿元(即向天圣投资支付
273,777,777.78 元,向柯桥交投支付 56,222,222.22 元);2023 年 10 月 20 日前,
受让方付清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向天圣投资支付 239,641,062.34 元,向柯桥交
投支付 49,212,000.46 元)。

(五)生效时间及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成立。自取得
国资审批部门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后正式生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拟受让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说
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受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
的权利限制。

     转让方天圣投资在瑞丰银行股票发行前,曾向瑞丰银行作出如下承诺:

     (1)自瑞丰银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天圣投资所持有的瑞丰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瑞丰银行回
购天圣投资所持有的瑞丰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锁定期满后,天圣投资在实施减持目标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五个交易
日告知瑞丰银行,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瑞丰银行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
实施减持。

     (3)减持计划

     ①减持数量:自瑞丰银行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
天圣投资计划减持瑞丰银行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30%,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

                                     10
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天圣投资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的数量合计超过瑞丰银行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转让所持股份;

    ③减持价格:自瑞丰银行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天
圣投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
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
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4)天圣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其所减持目标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瑞丰银
行所有。

    转让方柯桥交投在瑞丰银行股票发行前,曾向瑞丰银行作出如下承诺:

    自瑞丰银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瑞丰银行股份也不由瑞丰银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承接天圣投资、柯桥交投的上述承诺。

    此外,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
受让瑞丰银行股份事宜出具如下承诺: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自
取得瑞丰银行股权之日起 5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三、本次股权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瑞丰银行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丰银行 158,934,976 股股份(占瑞丰银行普通股总股本的
8.10%),将成为瑞丰银行第一大股东。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1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瑞丰银行均无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瑞丰银行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核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国资审批部门批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
分局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取得在瑞丰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884,075,804.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在《股份
转让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行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即向天圣投资支付 220,036,645.76 元,向柯桥交投支付 45,186,095.44
元);《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 6 个工作日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再支付转让价款
3.3 亿元(即向天圣投资支付 273,777,777.78 元,向柯桥交投支付 56,222,222.22
元);2023 年 10 月 20 日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付清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向天圣
投资支付 239,641,062.34 元,向柯桥交投支付 49,212,000.46 元)。




                                     13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的计划。后续若发生相关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重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的计划。后续若
发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来 12 个月内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后续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后续若发生相关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后续若发
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后续若发生相关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后续若
发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丰银行 8.10%股权,瑞丰银行仍无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对瑞丰银行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影响,
瑞丰银行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并在管理机构、人员、
资产和财务体系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瑞丰银行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在未来与瑞丰银行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约定,并依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
格也将严格按照公允原则确定,以保证瑞丰银行的利益及其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

    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
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如下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将按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减少、规范与瑞丰银行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
瑞丰银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瑞丰银行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瑞
丰银行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瑞丰银行及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

    本承诺在公司作为瑞丰银行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15
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瑞丰银行及其子公司之
间不存在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瑞丰银行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
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瑞丰银
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瑞丰银行有重大
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的情况。




                                  17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买卖瑞丰银行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
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瑞丰银行股票的情况。




                                 18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审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结合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情
况以及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要求,在本节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予以说
明。

    转型升级公司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议意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9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
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
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3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绍兴市柯桥区天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
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受让股权资金来源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
属关于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买卖瑞丰银行股票情况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最近五年未受过处
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持有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或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
重大交易以及规范与瑞丰银行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瑞丰银行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

    13、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表、2022 年度审计报告;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未聘请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且不存在
前述机构和人员买卖瑞丰银行股票的说明。

二、备置地点


                                  33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瑞丰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娄   佳



                                        签署日期: 2023 年 9 月 27 日




                                 35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笛扬路 1363 号
股票简称          瑞丰银行                股票代码         6015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以西、
名称              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           群贤路以北 1 幢 1006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说明:此次权益变动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后成为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是否拥有境内、
                  是 □     否                             是 □     否
外其他上市公司                            外两个以上上市
持股 5%以上                               公司的控股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0%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       158,934,976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8.10%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出让方和受让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有权益的股份变    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否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3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是                         否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
资金来源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问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国资审批部门批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否需取得批准及    局绍兴监管分局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
批准进展情况      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
                  户登记等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37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娄   佳



                                        签署日期: 2023 年 9 月 27 日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