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中国铝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04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2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下午 2 点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19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1.01 选举董建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有关事项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用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
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
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
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00 中国铝业 2023/9/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 A 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本人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签字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二)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 A 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委托书、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三)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会议回执
(请见附件 2),并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周四)或之前以专人、邮寄、电子
邮件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公司 H 股股东的登记方法请见本公司在境外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82
电话:(86 10)82298162/82298154
传真:(86 10)82298158
电邮:IR@chalco.com.cn
(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附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董建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请在“投票数”一栏中写明投票的具体数量,可用所持有表决权的全部票数投票,
也可用部分票数投票;如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即默认股东对该候选人的
投票数为其拥有的有表决权的全部票数。
2. 如委托人对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在计算
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附件 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通知贵司,以下人员将出席贵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周二)下午 2 点在北
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席会议人员是否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 是 □ 否
出席会议人员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1. 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均有效。
2. 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周四)或之前以专人、邮
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海
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 1405 室(邮编 100082);传真号码:86 10)82298158;
电子邮箱:IR@chal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