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海医药: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5-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4 号)核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52,626,796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3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74,553,186.4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380,810.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3,932,172,375.54 元。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赵冬冬、徐恩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赵冬冬、徐恩、陈舒宇、邓书馨


                                     1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3、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
     等资料;

     5、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
并查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
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
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
对已披露的公告进行查阅和复核。

     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及相关制度文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



                                    2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确认,询问公司独立性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
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了持续
督导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核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
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审
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
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访谈沟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
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于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3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
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上海医药在公司治理、内控制
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冬冬                    徐   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