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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中冶:中国中冶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12-16  

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3-06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

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或“本项

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约人民币 0.93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和《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产

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及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告如下:

       一、A 股 IPO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09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6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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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42 元,A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1,897,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43,631 万元,公司实际

收到上述 A 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3,369 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

用共计人民币 17,472 万元后,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5,897 万元。

上述 A 股募集资金已于 2009 年 9 月 14 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9]第 1035 号)。根据《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以下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11001018800059000888),专款专用。公司分

别与上述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

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定期

向保荐机构提供银行对账单,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A 股募集资金重大使用状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 A 股 IPO 募集资金人民币 175.63

亿元,尚未使用的 A 股 IPO 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3 亿元(含利息)。尚未投入的

募集资金中,除本次拟结项的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约 0.93 亿

元(含利息)外,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9.6 亿元(含利息)目前尚不具备投入

的条件。其他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均已投入使用完毕(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中的人民币 4.82 亿元将用于“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基地(风电塔筒制

造生产线)10 万吨/年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

原因,原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1 年 6 月 17

日,经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原项目整体变更为“产业

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 4.82 亿元全部投入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主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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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发展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相关产品,建立自主化产业基地,并根据生产、

检测和试验需要,新建车间厂房、辅助生产和办公休息设施。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存放和使用项目募集资

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已按照可研方案完成了重型车间、模具车间、热

处理车间、动力站房、综合楼、研发楼等厂房的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实现了

40MN、120MN 多向模锻生产线建设投产,并完成 300MN 多向模锻液压机生产

线设计。由于受到国内未推行锻造阀门相关规范的影响,多向模锻阀体的实际应

用领域及市场需求量无法达到可研预计水平,300MN 多向模锻液压机生产线已

不具备实施条件。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终止本项目并办理结项手续,不再进行

后续投入。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3.9 亿元,

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0.93 亿元(含利息)。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已投入募     募集资金利   募集资金剩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金总额       集资金金额     息收入净额     余金额
         大型多向模锻件
         及重型装备自动
  1                          48,200.00        39,001.18       148.03      9,346.85
         化产业基地建设
         项目


       三、本次剩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公

司拟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0.93 亿元(含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

户。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

优化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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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决策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同意公司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0.93 亿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

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0.93 亿元(含

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

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0.93

亿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

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0.93 亿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本次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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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客观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对公司本次将部分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人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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