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3-05-09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提名马王军先生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提名马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文荣 贾谌 孙承铭 李平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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