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周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周勇先生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工作调整,周勇先生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其任免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周勇先生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的议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王军 贾谌 孙承铭 李平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