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国建筑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 息,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王军 贾谌 孙承铭 李平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