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中国建筑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 2023-06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908 会议室召开。
董事长郑学选先生主持会议,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董事单广袖女士、独立董
事马王军先生、贾谌先生、孙承铭先生、李平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董
事会秘书等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
有效。公司 7 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
核结果与薪酬兑现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和
建议,董事会同意兑现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秉琪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任吴秉琪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的议案》。经公司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查和建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吴秉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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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秉琪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
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任吴秉琪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
顾问的议案》。经公司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和建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吴秉琪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副总裁、
财务总监王云林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三季度审计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三季度审
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
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三季度财务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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