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主板上市的会计师意见函2023-08-25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 分拆所属子
公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至主板
上市的会计师意见函
天 职 业 字 [2023]44789
目 录
会计师意见函 1
专项说明 2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限
分拆所属子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 限 至 板 市的会计师意见函
天职业字[2023] 4478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限 董 会: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告[2022]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限 以
简称 中国电建 于 2023 年 8 23 日 召开第 届董 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限 关于分拆所属子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 限 至 海证
券交易所 板 市预案 以 简称 分拆 市 。
编制 关于分拆所属子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 限 以 简称 电建新能源 至
板 市符合 市 分拆规则 试行 的专项说明 ,判断分拆 市是否满足 市
分拆规则 试行 相关条件是中国电建管理层的责任。 们的责任是对专项说明进行复 并形
复 意见。
复 , 们认 ,中国电建分拆所属子 电建新能源至 交所 板 市符合 市
分拆规则 试行 的相关要求。
本意见仅供中国电建分拆所属子 电建新能源至 交所 板 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 年 十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主板上市
符合 上市公司分拆规则 试行 的专项说明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限 以 简称 中国电建 拟将所属子 中电建新能
源集团股份 限 以 简称 电建新能源 分拆至 交所 板 , 据 分拆
规则(试行 以 简称 分拆规则 相关要求,比较分析相关条 如
一 分拆 符合 分拆规则 相关要求
次分拆符合 分拆规则 对 分拆所属子 在境内 的相关要求, 备 行
性 体如
一 符合 分拆规则 第 条规定的分拆条
1 股票境内 已满
中国电建股票于 2011 10 18 日在 交所 板 ,符合 股票境内 已
满 的要求
2 最 个 计 度连续盈利
据 职国际 计师 务所 特殊 通合 以 简称 职国际 出 的 职业
[2021]18332 职业 [2022]23500 职业 [2023]28034 无保留意 的 计报告,
中国电建 2020 度 2021 度 2022 度归属于 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以扣除非
常性损益前后孰 值计算 分别 52.87 亿元 80.95 亿元 103.51 亿元,符合
最 个 计 度连续盈利 的规定
3 最 个 计 度扣除按权益享 的拟分拆所属子 的净利润后,归
属于 股东的净利润累计 于人民 亿元
中国电建最 个 计 度扣除按权益享 的电建新能源的净利润后,归属 股东
的净利润累计 于 6 亿元人民 净利润以扣除非 常性损益前后孰 值计算 ,符合 分
拆规则 的 关要求
4 最 一个 计 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 的拟分拆所属子 的净利润
得超过归属于 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最 一个 计 度合并报
表中按权益享 的拟分拆所属子 的净资 得超过归属于 股东的净资 的
百分之 十
中国电建 2022 度归属于 股东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 常性损益前后孰 值计算
103.51 亿元 2022 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 的电建新能源的净利润 超过归属于
股东的净利润的 50%
中国电建 2022 归属于 股东的净资 1,518.65 亿元 2022 合并报表中
2
按权益享 的电建新能源 2022 的净资 超过归属于 股东的净资 的 30%
综 所述, 次分拆符合 分拆规则 第 条 关要求
在 分拆规则 第四条规定的 得分拆情形
1 资金 资 被 股股东 实际 制人 关联方占用或者 权益被 股股
东 实际 制人 关联方严重损害
中国电建 在资金 资 被 股股东 实际 制人 关联方占用或者权益被 股股东
实际 制人 关联方严重损害的情形
2 或 股股东 实际 制人最 十 个 内 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 以 简称 中国证监 的行政处罚
中国电建 股股东 实际 制人最 十 个 内 到过中国证监 的行政处罚
3 或 股股东 实际 制人最 十 个 内 到过证券交易所的 开谴
中国电建 股股东 实际 制人最 十 个 内 到过证券交易所的 开谴
4 最 一 或一期 务 计报告被注册 计师出 保留意 否定意 或
者无法表示意 的 计报告
职国际对中国电建 2022 度 务报表出 了 职业 [2023]28034 无保留意 的
计报告
5 董 高 管理人员 关联方持 拟分拆所属子 股份,合计超过
所属子 分拆 前总股 的百分之十,但董 高 管理人员 关联方通过该
间接持 的除外
截至 报告日,中国电建董 高 管理人员 关联方 在直接或间接持 电建新能
源的股份合计超过电建新能源分拆 前总股 的百分之十的情形
综 所述, 次分拆 涉 分拆规则 第四条 得分拆的负面情形
所属子 在 分拆规则 第五条规定的 得分拆情形
1 要业务或资 是 最 个 计 度内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投向的,但
子 最 个 计 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超过子 净资 百分之十的除外
最 个 计 度, 中国证监 关于 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 限 非 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 证监许 [2022]3103 准,中国电建非 开发行人民 通股 A 股
2,080,124,211 股, 股面值人民 1.00 元, 股发行 格 6.44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
13,395,999,918.84 元 中国电建 2022 度非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入电建新能源,
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体均 含电建新能源 属子
6
2 要业务或资 是 最 个 计 度内通过重大资 重组购买的
电建新能源的 要业务或资 属于中国电建最 个 计 度内通过重大资 重组购
买的情形
3 要业务或资 是 首次 开发行股票并 时的 要业务或资
电建新能源的 要业务或资 属于中国电建首次 开发行股票并 时的 要业务或
资
4 要 金融业务的
电建新能源 要 中国境内风力发电和 阳能发电的开发 投资 营和管理业务,
属于 要 金融业务的企业
5 子 董 高 管理人员 关联方持 拟分拆所属子 股份,合计超过该子
分拆 前总股 的百分之 十,但董 高 管理人员 关联方通过该
间接持 的除外
截至 报告日,电建新能源董 高 管理人员 关联方 在直接或间接持 电建新
能源的股份合计超过电建新能源分拆 前总股 的百分之 十的情形
综 所述, 次分拆 涉 分拆规则 第五条 所属子 得分拆的负面情形
四 已对 分拆规则 第 条规定的 项进行充分披露并说明
1 次分拆 利于 突出 业 增强独立性
中国电建 营业务涵盖工程承包 勘察设计 电力投资 营 设备制造 租赁等 电建
新能源作 中国电建电力 营 投资业务板块的重要成员企业,是中国电建 属 制企业
范围内 中国境内风力发电 阳能发电项目开发 投资 营和管理业务的唯一 ,
中国电建 他 营业务 在明显的区分
次分拆完成后,中国电建 属 制企业 含电建新能源 将继续集中发展除中国
境内新能源发电业务以外的业务,突出中国电建立足大基建,集成投建营一体化, 进全球化
发展的业务发展 局,进一 增强中国电建的独立性
2 次分拆完成后, 拟分拆所属子 均符合中国证监 证券交易所关
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分拆到境外 的, 拟分拆所属子
在同业竞争
次分拆 涉 中国电建分拆子 至境外 情形
1 同业竞争
次分拆前,中国电建业务范围涵盖工程承包 勘察设计 电力投资 营 设备制造
租赁等,电建新能源作 中国电建电力 营 投资业务板块的重要成员企业,自 2021 深
度整合水电顾问 来自中国电建成员单 的多家新能源项目 组建成立至今,开展了多批次
6
新能源资 注入,将原隶属于中国电建各 成员单 的新能源资 序纳入电建新能源 权管
理序列,实现中国电建新能源资 集 化管理
历 多轮重组,电建新能源已充分整合中国电建原分散在各子企业持 的新能源电站资 ,
成 中国电建 属 制企业范围内 中国境内风力发电 阳能发电项目开发 投资
营和管理业务的唯一 ,也是中国电建在 十四五 期间抢抓 双碳 历史性机遇 动
新能源投资 业 质 跨越式提升的中坚力
目前,除少 中国电建各 成员单 股持 的新能源资 因 原因等 注入电建新能
源外,电建新能源已将中国电建体内绝大部分新能源资 纳入自身管理序列, 中国电建 他
营业务 在明显的区分
避免 次分拆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限 以 简称 电建集
团 中国电建 电建新能源均出 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因 , 次分拆完成后,中国电建 电建新能源均将符合中国证监 交所关于同业竞
争的要求
2 关联交易
次分拆完成后,中国电建 将保持对电建新能源的 制权,电建新能源 中国电建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中国电建的关联交易情况 因 次分拆电建新能源 而发生重大
化
对于电建新能源, 次分拆完成后,中国电建 电建新能源的 股股东,电建新能源
中国电建 关联方的 关交易 将计入电建新能源 关联交易的发生额 电建新能源 中
国电建 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系出于实际生 营需要, 合理的商业背 ,也 利于提
升中国电建内部业务的协同发展,且 述交易定 允, 在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的关
联交易
次分拆完成后, 电建新能源将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性 合理性 必要性和 允性,
并保持 电建新能源的独立性, 利用关联交易调节 务指标,损害 电建新能源
的利益
少和规范 次分拆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形,电建集团 中国电建 电建新能源均出
了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因 , 次分拆完成后,中国电建 电建新能源均将符合中国证监 交所关于关联交
易的要求
3 次分拆完成后, 拟分拆所属子 的资 务 机构方面相互独立,
高 管理人员 务人员 在交 任职
截至 报告日,中国电建和电建新能源均拥 独立 完整 权属清 的 营性资 中国
电建和电建新能源均已建立独立的 务部门和 务管理制度,并对 全部资 进行独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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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 算 管理 电建新能源的组织机构独立于 股股东 实际 制人和 他关联方 中国
电建和电建新能源各自 健全的职能部门 业务部门和内部 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均独立
行使职权, 电建新能源 中国电建 制的 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 中国电建
在占用 支配电建新能源的资 或 预电建新能源对 资 进行 营管理的情形,中国电建和
电建新能源将保持资 务和机构相互独立
截至 报告日,中国电建和电建新能源均拥 独立的高 管理人员和 务人员, 在高
管理人员和 务人员交 任职的情形
4 次分拆完成后, 拟分拆所属子 在独立性方面 在 他严重缺
陷
截至 报告日,中国电建 电建新能源资 相互独立完整,在 务 机构 人员 业务等
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 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 场独立 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
在 他严重缺陷
分析结论
综 所述,中国电建分拆电建新能源至 交所 板 符合 分拆规则 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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