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友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友 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89 号) 核准,友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2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26,955.66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41,155.66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28 名,具体明细如下: 序 股东 限售股 持股 序 股东 限售股 持股 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李茂津 275,358,000 19.26% 15 徐福洋 6,695,500 0.47% 2 徐广友 96,255,000 6.73% 16 李相东 6,000,000 0.42% 3 尹九祥 92,496,000 6.47% 17 商新来 5,500,000 0.38% 4 陈克春 58,677,000 4.10% 18 张建平 5,449,000 0.38% 5 陈广岭 56,490,000 3.95% 19 刘振香 3,386,000 0.24% 6 刘振东 53,229,000 3.72% 20 孙翠 2,700,000 0.19% 7 于洪岺 46,868,500 3.28% 21 于永立 1,700,000 0.12% 1 8 朱美华 45,768,100 3.20% 22 李炳才 1,467,000 0.10% 9 边刚 26,276,000 1.84% 23 刘振云 1,350,000 0.09% 10 李茂红 20,432,000 1.43% 24 孙磊 1,200,000 0.08% 11 李茂华 13,291,000 0.93% 25 徐福亮 1,200,000 0.08% 12 陈自友 9,901,500 0.69% 26 张羽 1,200,000 0.08% 13 徐秀清 6,695,500 0.47% 27 李茂颖 1,200,000 0.08% 14 徐福鑫 6,695,500 0.47% 28 张振龙 1,200,000 0.08% 合计 848,680,600.00 59.36% 上述 28 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848,680,6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9.36%,其中除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 朱美华和李相东以外的股东合计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共计 164,407,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1.50%,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解限售安排将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上述股东中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相东系公司高管,前述人员合计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 684,27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8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解限售安排,将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根据公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发布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和李相东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原锁定期 36 个月的基础上延长 6 个月, 因此,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和李相东所 持有的合计 684,27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86%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仍将通 过自愿限售的方式继续锁定 6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26,955.66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41,155.66 万股。公司上市后,因实施股权激励及回购注销等,公司总股本增加 2 至 142,970.065 万股,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本次解除股份限售 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亲属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 振东、朱美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 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上述第 2 项和第 3 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于洪岺、徐秀清、徐福鑫、徐福洋 及亲属李茂红、李相东、徐福亮、张羽、刘振云、刘振香、张建平、张振龙、孙 磊、陈自友、李茂华、李茂颖、李炳才、商新来、孙翠、于永立、边刚承诺:自 3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茂津、徐广友、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 李相东另行承诺: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根据公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发布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0),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 美华和李相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原锁定期 36 个月 的基础上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 诺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848,680,600 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其中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 朱美华和李相东所持有的合计 684,27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86%的首次公开 发行前股票仍将通过自愿限售的方式继续锁定 6 个月。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 清单: 4 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李茂津 275,358,000 19.26% 275,358,000 0 2 徐广友 96,255,000 6.73% 96,255,000 0 3 尹九祥 92,496,000 6.47% 92,496,000 0 4 陈克春 58,677,000 4.10% 58,677,000 0 5 陈广岭 56,490,000 3.95% 56,490,000 0 6 刘振东 53,229,000 3.72% 53,229,000 0 7 于洪岺 46,868,500 3.28% 46,868,500 0 8 朱美华 45,768,100 3.20% 45,768,100 0 9 边刚 26,276,000 1.84% 26,276,000 0 10 李茂红 20,432,000 1.43% 20,432,000 0 11 李茂华 13,291,000 0.93% 13,291,000 0 12 陈自友 9,901,500 0.69% 9,901,500 0 13 徐秀清 6,695,500 0.47% 6,695,500 0 14 徐福鑫 6,695,500 0.47% 6,695,500 0 15 徐福洋 6,695,500 0.47% 6,695,500 0 16 李相东 6,000,000 0.42% 6,000,000 0 17 商新来 5,500,000 0.38% 5,500,000 0 18 张建平 5,449,000 0.38% 5,449,000 0 19 刘振香 3,386,000 0.24% 3,386,000 0 20 孙翠 2,700,000 0.19% 2,700,000 0 21 于永立 1,700,000 0.12% 1,700,000 0 22 李炳才 1,467,000 0.10% 1,467,000 0 23 刘振云 1,350,000 0.09% 1,350,000 0 24 孙磊 1,200,000 0.08% 1,200,000 0 25 徐福亮 1,200,000 0.08% 1,200,000 0 26 张羽 1,200,000 0.08% 1,200,000 0 27 李茂颖 1,200,000 0.08% 1,200,000 0 28 张振龙 1,200,000 0.08% 1,200,000 0 总计 848,680,600.00 59.36% 848,680,600.00 0 5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00 0.00 0.00 有限售条件的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859,320,600.00 -848,680,600.00 10,640,000.00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859,320,600.00 -848,680,600.00 10,64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 A股 570,380,050.00 848,680,600.00 1,419,060,650.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70,380,050.00 848,680,600.00 1,419,060,650.00 股份总额 1,429,700,650.00 0 1,429,700,650.00 注:由于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和李相东所持有的合 计 684,273,100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的解限售安排可以上市流通,但根据相关承诺仍需自愿延长锁定 6 个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友发集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 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友发集团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友发 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孔威 刘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