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2023-10-31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3-09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3 年第
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有关 2023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情况详见公司向 H
股股东发出的相关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合称为“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14 点 40 分起依次召开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3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139 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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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 √
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工作制度》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 √ √
案
(二)2023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
(http://www.htsc.com.cn),并于次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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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别决议议案: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 和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3 和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以下简称“存托人”)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
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
议,并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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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3 年
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88 华泰证券 2023/11/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 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和附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书面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和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
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
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和附件 2)。
4、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
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
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员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
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不用出示持股凭证,经公证的授权和
/或进一步的证据证实其获正式授权)。
5、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
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
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 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
本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3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进场登记时间: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
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4 时 25 分前至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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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
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邮政编码:2100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昊辰
联系电话:(025)83387780 83387272
传真号码:(025)83387784
电子邮箱:boardoffice@htsc.com
七、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华泰证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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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
议案
2 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
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
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
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
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
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邮政编码:210019);联
系电话:(025)83387780、83387272;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
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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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
册资本的议案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
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
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
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
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
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邮政编码:210019);联
系电话:(025)83387780、83387272;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
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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