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11-25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23-11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 A 股股份并减
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及 2023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
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90,766,4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9999999%。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45,278,495
股 A 股股份尚未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此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考虑上述 36 个月的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注销上述剩余回购 A 股股
份。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 45,278,495
元,由人民币 9,074,663,335 元变更为人民币 9,029,384,8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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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3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
(二)申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联系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3387272
传真:025-83387784
邮编:210019
(三)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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