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8-3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收到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拟
审议的《关于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长三角科创
母基金进展情况的议案》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长三角科创母基金进展情况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并听取公司对相关事项的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现就
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的长三角科创母基金进展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具
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不会因此形成对
关联方的依赖。
2、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
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的长三角科创母基金进展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军、陆肖马、丁伟、王宇、王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