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2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公司本次聘任首席执行官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柯瑞文先生具备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
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柯瑞文
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的议案》
公司本次聘任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邵广禄先
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所规定的任职资
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
邵广禄先生为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本次聘任执行副总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桂清先生、唐
珂先生、夏冰先生、李英辉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等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他们为公司执行副总裁。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
英辉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
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李英
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同意聘任李英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嘉宁、杨志威、陈东琪、吕薇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