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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帆科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 告 编 号 :临 2023-056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衡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天衡师事务所已连
续多年为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充分
了解、综合评估和审慎决策,并经邀请招标,拟改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
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
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
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
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
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
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1061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47 人。
    天职国际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22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5.1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2.03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8 家,主要行业
(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审计收费总额 3.19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
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涉及人员 22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童文光,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太平,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屈先富,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1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改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邀请了在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综合排名前列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2023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的定价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
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
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公司拟向天职国际支付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45 万元;公司向天衡事务所支付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1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25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下降约 33%,主要为同
行业审计费用普遍下降,且公司重整完成,公司规模及业务复杂性降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天衡事务所担任,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 年—2022 年),2022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
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
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
计需求等情况,经充分了解、综合评估和审慎决策,并经公司招标,拟改聘天职
国际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天职国际与天
衡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
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衡事务所多年来为公
司提供的专业、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
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系基于实际业务需求,遴选程序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职国际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其已确认且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拥有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
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改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该事项表
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四)生效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报备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