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对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 号)文核准,晶科科技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4,592,922 股,并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765,501,922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170,909,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94,592,922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晶科集团”)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853,400,000 股,锁定期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 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3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晶科转债”),“晶 科转债”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晶科转债”累计转股 128,883,592 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2963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增发不超过 86,8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 676,501,128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 的股份已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登记托管手续。 综上,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由原始总股本 2,765,501,922 股 增加至 3,570,886,642 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 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事项。控股股东晶科集团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仍 为 853,400,00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晶科集团就其股份锁定情况出具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晶科集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晶科集团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 6 个月内如其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晶科集团直接和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晶科集团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 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853,400,000 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无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853,400,000 23.90 853,400,000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853,400,00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529,901,128 -853,400,000 676,501,12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40,985,514 853,400,000 2,894,385,514 股份合计 3,570,886,642 - 3,570,886,642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晶科科技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做出的承诺; 晶科科技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晶科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超 李文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